政绩,就是为政者在一定时间内所取得的成绩,它是衡量一名干部工作干得怎样、是否合格称职的重要标准,反映着为政者的能力和付出。大凡为政者,都希望多做工作、多出政绩。为政者取得的政绩越多,一个地方和部门乃至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就越快。而“政疾”,顾名思义,就是为政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它会对事业发展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害,是必须努力避免的。政绩与“政疾”,黑白分明,不可混淆。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明明属于“政疾”的东西,摇身一变,却成了政绩,为政者习焉不察,社会上习以为常。例如,有的领导者盲目决策、乱上项目,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这本是决策失误之“疾”,但由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了经济损失”,结果怎么样?盲目决策者非但无过,反而有功;有的地方安全生产工作抓得不紧,敷衍塞责,造成重大事故频发,这本是失职缺位之“疾”,但由于“全力组织抢救”,“避免了更大损失”,结果又如何?不应有的失误却变成了政绩,应该负的责任被抛到了一边。诸如此类把“政疾”当政绩的现象,尽管表现形式有所区别,但实质都是一样的,就是政绩观出了问题,模糊了是非界限。
其实,只要略加分析就不难看出,上面所说的那些“功”,是建立在“过”的基础之上的,是有代价的:没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之“过”,哪有减少经济损失之“功”?没有事故频发之“过”,哪有事故处理之“功”?显然,这样的“功”不是真正的“功”,至多不过是对“政疾”所作出的补救,而不能作为政绩看待。如果把这些“政疾”也看成政绩,就会出现这样的奇怪逻辑:越是认真履行职责,避免出现重大问题或造成重大损失,工作就越“平淡”,越难以取得政绩;相反,越是马马虎虎地干工作,不时地搞出些问题,越能在关键时候“露一手”,越能取得“轰动效应”。这样一来,正常的事情全被弄拧了:平时实干不如临时会干,未雨绸缪不如亡羊补牢,多创政绩不如多出“政疾”。
把“政疾”当成政绩,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一些领导干部为了逃避责任不惜弄虚作假的主观因素,也有目前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估体系存在缺陷的客观因素。就后一方面来说,有些地方考核考察干部,满足于听汇报或看材料,不愿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情况;习惯于听“形势一片大好”的话,不喜欢有人外扬“家丑”。这样的做法,掩盖问题,导致考核考察材料几乎成了“先进事迹展示”;这样的考察,结果失真,导致“政疾”与政绩不分。
把“政疾”当政绩,其后果可想而知。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必须努力改变这种状况。而要改变这种状况,须对症下药,除了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还应建立健全一套科学有效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估体系,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防止是非混淆、“疾”“绩”不分。对于那些把“政疾”当政绩,企图捞取政治资本、为升迁铺路的人,不仅要进行教育,而且要予以制裁,使他们没有机会、没有市场,进而使真心干事者踏实干事、多出政绩。这样,就会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推动事业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管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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