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内容提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决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明确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特征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等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全局的基本问题。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提出切合实际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有重点分步骤地持续推进。《决定》正确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问题及其产生原因,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从实际出发,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要求,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遵循正确的原则。《决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重要原则是一个整体,它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明确了未来15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方向和路径、动力和机制以及需要把握的重大关系。
 |
| 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
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上,执政党明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是没有先例的。中国共产党顺应历史和时代潮流,凝聚全国人民的意愿,大胆进行理论和制度创新,勇于进行开拓性的实践探索,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战略任务。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深化,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又一次飞跃。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科学判断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深刻总结我们党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经验,全面分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为推动这项伟大事业指明了方向。
指导思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决定》提出,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本网专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里程碑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这是在我国实现社会和谐的历史性结论,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为促进社会和谐进行了艰辛探索。在探索过程中,我们积累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统筹协调各方面重大关系等促进社会和谐的丰富经验,也有过“以阶级斗争为纲”导致国民经济走到崩溃边缘的深刻教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全党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变。20多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社会和谐也取得了新的进展。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对和谐社会的认识不断深化,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开拓了新局面。新世纪新阶段,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准确把握世界发展趋势、认真总结我国发展经验、深入分析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基础上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方针,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明确了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人,发展的动力在于人,坚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坚持体现公平正义和利益兼容的协调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根本遵循。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