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合作 规范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贸易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秘书长约翰·斯坎伦表示,加入公约30多年来,中国一直积极履行公约责任参与国际合作,在规范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贸易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中国一直在公约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我们和中国内地以及香港、澳门相关部门都有着密切合作。今年来,中国不断加大了在打击野生动植物的非法贸易方面采取的措施力度,包括整合执法和管理力量,积极主办公约相关会议,内容涵盖蛇类保护和贸易、电子护照和控制运输等等。所以我们对中国的高度参与感到高兴,也将继续支持中国的行动。”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宗旨在于管制而非完全禁止野生动植物的国际贸易,公约以物种分级和许可证的方式,旨在实现野生动植物的可持续发展。孟宪林表示,中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国,依照公约的宗旨和精神来规范管理野生动植保护和贸易:“管理上,国家严格按照公约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分类对待,积极鼓励支持人工驯养、繁殖和人工培植的动植物和产品的贸易,严格控制野生来源物种的贸易。即对物种保护起到作用,同时也兼顾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需求、特别是民生的需求。”
公约秘书长约翰·斯坎伦表示,规范管理野生动植物及其贸易是一项国际性的任务,中国对履行公约一直秉承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公约也将继续和中国携手推进跨国合作、打击走私和非法贸易:“我们将和中国政府继续保持密切合作,我们将在濒危物种贸易的原产国、中转国和消费国这个链条上开展更好跨国合作,遏制走私和非法交易。这是一项国际社会的集体行动,我认为中国在参与遏制和打击野生物种非法贸易的国际合作方面是非常积极的。” (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