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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身份入网诈骗227万元漫游费被判十年
2007年05月11日 09:29:12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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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每张卡200元的酬劳,竟冒充他人身份办理71张“全球通”国际漫游智能卡,造成通信公司227万余元的话费损失。日前,一涉案男子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刑十年。

    2006年5月11日,广东移动广州分公司中山三路营业厅营业员发现两名顾客办理国际漫游业务的情况有可疑,于是上前查问,两名顾客即分头逃跑,后来值班保安员抓获了其中一名年轻男子。事后,公安人员从其身上缴获了6张当日办理的“全球通”智能卡。广东移动广州分公司自查发现,这段时间被人冒用24个人的身份办理了中国移动“全球通”号码71个,这71个号码都开通了国际漫游,其中有些号码已产生异常高额费用。

    经公安机关查明,该被抓获的可疑男子名叫许焕聪,28岁,广东省海丰县人,无固定职业。2006年4月25日至5月4日间,其与他人密谋并使用非法取得或伪造的广州市居民身份证,冒充持证居民,在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分公司属下的多间营业厅,办理了全球通智能卡65张,并开通了国际漫游业务。之后将上述智能卡交给一外国人从中获利。经查,截至5月15日,已开通的全球通智能卡中的62个号码在境外被恶意漫游使用并欠费,共造成广东移动广州分公司损失227.73万元。

    许焕聪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但辩称自己帮外国人办“全球通”智能卡只是为了从中赚取每张卡200元的报酬,并非“蓄意诈骗”,故请求法院对其从宽处罚。

    法院近日作出的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许焕聪冒用他人身份证到通信公司办理手机入网手续,虽然不是自己直接使用这些手机卡,但其又将已经办好的移动电话卡交给他人在境外使用,自己从中牟利,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特别巨大,对电信资费的损失具有放任的故意,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鉴于其是从犯,且认罪态度较好,故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记者 毕征 通讯员 穗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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