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4月6日专电(记者 苏万明)中国音像协会6日在济南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启动山东省卡拉OK版权交费工作,收费标准为每个包房每天12元。
据中国音像协会版权运营中心徐一帆介绍,按照《中国音像协会关于收取卡拉OK行业版权使用费的公告》规定,山东省卡拉OK版权费收费时间从2007
年1月1日起计算,收费标准为国家版权局2006年1号公告确定的12元/包房/天。如果经营者不交费并使用没有授权的歌曲,维权部门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究经营者法律责任。
据介绍,山东省经营者5月10日前签订使用合同并交费的,可以享受优惠,如:一次性交费全年,按9元/包房/天计算;一次性缴纳6个月,按10元/包房/天计算;三个月缴纳一次的,按11元/包房/天计算。
据悉,截至目前,中国音像协会已经在陕西、云南、山东三省启动了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