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06年下半年中国驰名商标的评选结果已经揭晓,包括夏新手机和夏新激光视盘机在内的87项产品获得了2006中国驰名商标的称号。据了解,本年度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已审批通过了149项驰名商标。此次夏新手机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充分表明,夏新长期以来坚持的品牌形象建设已经取得了初步进展。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批准的国家级商标,它高于普通商标甚至著名商标,具有官方色彩和法律效力。
夏新手机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夏新继不久前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之后,再次当选中国驰名商标,是夏新手机这几年在品牌建设、自主创新等多方面持续努力的结果。
夏新一直致力于提升企业的技术和品牌形象,早在2003年7月就启动了“中国最佳品牌工程”,并于两年后正式启用了“创新成就梦想”的企业品牌口号,表示将致力于以自主创新的科技产品和商业实践,成就人们在数字时代便捷沟通、高效工作、自由生活的梦想,并在这一过程中,实现企业在全球化竞争中持续发展的愿景。至今,夏新的企业规模和经营业绩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3C产品领域的自主研发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也取得突破性进展,品牌影响力更是得到了显著提升。在不久前,世界品牌实验室和世界经理人周刊联合发布的2006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中,夏新以74.86亿元人民币的品牌价值排在第66名,这也是夏新连续两年上榜该排行榜。
在技术研发上,夏新目前已经从在硬件、软件等几个领域中掌握了手机产品的深度研发能力,可以做到完全自主地实现手机核心部件的设计开发,先后成功地在国内率先推出百万像素手机、音乐手机、DV手机、TV-Out手机等富有创新性的产品,目前正在主推的双核智能手机也全部是夏新自主研发的产品。
软件开发方面,夏新不仅自主开发各种具有夏新特色的应用界面和成功移植成熟的第三方软件功能,还推出了自主研发的“火拼速查”、“一键静音”、“来电分级管理”、“双卡手机”、“智能报失”等一系列特色功能。夏新还把应用设计作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在人性化和易用性等方面有突出的表现,像夏新智帅手机上所特有的“来电管家”、“私密保镖”等功能均得到用户的广泛认可。
目前,夏新每年向市场推出40余款自主研发的手机产品,创新的设计和卓越的品质得到了海内外用户的广泛认可,在国内市场上,夏新始终保持的国产手机前三强的地位,市场份额稳定增长。在海外市场上,夏新的GSM/GPRS
2.5G手机已经成功出口意大利、英国、美国、新加坡等海外市场。3G手机方面,夏新也已经在西欧、东南亚、台湾等地区实现了批量出货。
几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吴邦国、曾庆红、李鹏先后亲临视察,并对夏新在自主创新方面的工作给予极大的赞赏与鼓励。尤其是1999年和2006年,胡锦涛总书记两次亲自视察夏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自主创新情况,对取得的成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鼓励夏新要更多地把企业的力量投入到自主创新的工作当中。
今后,夏新仍将不遗余力地致力于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3C融合的道路上坚定不移的走下去。(天极网)
背景资料:中国“名牌”与“驰名商标”的区别
一、认定的主体不同
“中国名牌”的评价机构是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由国家质检总局监督和管理,“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是非常设机构,由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负责其日常工作。
“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另据高法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可以对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
二、认定的标准不同
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名牌”应具备的条件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产品按照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标准组织生产;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考虑以下五方面的因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序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三、认定和保护政策不同
“中国名牌”是主动评价,成批保护。
“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是针对个案。(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