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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访谈]哪些收费项目会被清理?财政部答新华网记者问

2015年06月05日 12:01:57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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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6月5日电(记者 蔡梦晓)国务院把简政放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作为简政放权工作中备受社会关注的一部分,现阶段收费清理改革进展如何,6月5日,中国政府网和《新华访谈》联合推出“简政放权”系列访谈第二场,邀请财政部部长助理、党组成员戴柏华解读收费清理改革。

    针对网友“为何交了税还要收费”的质疑,戴柏华解释说,“无论是从公平性考虑,还是从国际通行做法来看,收费都是必要的”。税收筹集的资金用于普遍性公共服务,而对特定企业、个人提供的费普遍性服务,让一般纳税人提供资金是不公平的。因此,国际上通行使用者付费原则,让享受服务的对象来缴费。

    戴柏华介绍称,目前我国收费种类大致分为四类:第一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第二是政府性基金;第三是经营服务性收费;第四是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对这四大类收费,国务院一直采取严格的清理、规范办法。本届政府对收费项目进行了进一步清理,中央级依法合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两年之前的159项减少到113项;省一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由两年前的二三十项减少到十项左右;政府性基金,则由31项减少至25项。

    戴柏华同时指出,一些地区和领域仍存在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的现象。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乱收费;二是依法合规设立的收费基金中有些不合理;三是强制垄断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多、不合理;四是行业协会商会不合理收费对企业干扰大。针对这些乱象,2015年要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全面清理规范收费。戴柏华表示,“要再取消、降低一批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稳定增长;加快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对确需保留的收费项目,建立依法、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

    全面清理规范收费的相关政策措施主要有六项:一是严格落实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和减免收费基金的规定。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进行自查、督查,必须落实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变换名目继续收取。二是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坚决纠正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行为。三是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政策效应不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政府性基金。整合重复设置的收费基金。对收费超过服务成本的,要降低征收标准。结合税制改革,依法将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基金并入相应税种。四是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中介服务机构要与审批部门彻底脱钩,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五是严禁行业协会商会打着政府旗号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严禁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或赞助捐赠等行为。六是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收费基金建立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外一律不得收费。强化举报机制,对乱收费的典型行为要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

    对于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工作的时限,戴柏华表示,今年9月底前将公布取消、调整和规范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收费的政策措施,并将保留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收费编制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 。

“简政放权”系列一: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谈商事制度改革

“简政放权”系列二:财政部部长助理戴柏华谈收费清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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