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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访谈]工商总局:强化监管 企业一处违法将处处受限

2015年06月02日 14:13:11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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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6月2日电(记者 袁晗)作为简政放权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事制度改革目前进展如何?改革的进程中遇到了哪些问题?下一步改革的重点是什么?6月2日,工商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亭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访谈》联合专访解读商事制度改革,并回答网友所关心的问题。刘玉亭表示,商事制度改革要释放创业的活力,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关于加强监管主要是完善以企业的信用为基础的约束机制,通过商事制度改革形成企业“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局面和机制。

    记者:另外一个网友比较关注的问题。商事制度改革下一步改革的重点是什么?工商部门怎样通过信用监管手段进行市场监管呢?

    刘玉亭:商事制度改革要释放创业的活力,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释放活力和改革刚才我已经谈得比较多了。关于加强监管主要是完善以企业的信用为基础的约束机制,通过商事制度改革形成企业“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局面和机制。这主要基于企业、政府部门和有关方面信息的共享、共用,充分运用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的手段,营造诚实、自律、守序的市场信用环境。

    从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来说,就是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推动信息互联共享和失信的联合惩戒。比如我们与最高人民法院、税务总局实现了失信被执行人员(“老赖”)名单及欠税企业信息的共享,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最高法院提供的名单依法进行限制,这些人员以后不能登记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我们还与财政部、民政部联合发布文件,对限制失信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资格做出相关规定。

    对不按照规定公示信息,或者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就政府部门来讲,我们会与其他部门一起,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其予以限制。经营异常名录是对社会公示的,各个方面就会对它有约束。现在一些试点地区,有些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金融机构看到这些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后,就对它所办理的业务进行了限制,比如贷款等等。

    实际上有些企业脑子里还没有这根弦,就是该年报公示信息的时候没有进行年报公示,碰到这种情况他就赶快回过头来又到工商机关申请补报年报。所以刚才我说随着6月30日年报公示的时间节点的到来,企业年检改为年报公示以后,社会诚信体系机制对企业的约束会和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推动会越来越显现出来。

    因为异常名录也好、黑名单也好,它向社会公示以后,以前只是监管部门知道这些信息,现在社会上关注它的人都可以知道,政府部门、交易相对人、竞争对手都可以自己判定对它该采取什么样的举动。 同时,我们在信息公示的基础上,还探索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对企业的商业轨迹进行整理和分析,全面、客观地评估企业的经营状况,对这些数据信息的重大价值要进一步运用,加快建立企业信用监管与风险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防控指标体系,提高防控系统性风险和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效率。

    说到这里我顺便说一句,谈到商事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的问题时,有一个问题我没有讲,就是商事制度改革到现在,市场上出现大的问题了吗?没有。市场秩序总体上是平稳的,是稳中趋好的,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约束机制正在发挥作用。

    有一种误解说商事制度改革提出的宽进严管,是不是先宽进后严管?不是的。在制度设计上,从设计宽进的同时就考虑了严管,宽进的同时就是在严管。因为企业以前有多少注册资本、准备从事什么经营活动、经营中有什么行为是对工商部门和登记机关负责的,现在企业是对社会做出了承诺的,社会就对企业有所监督,所以宽进严管实际上是同时进行、同时推开的。当然,我们的市场监管还有不少工作要做,有些监管的效应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显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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