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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俐: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与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统筹考虑

2014年12月12日 15:14:15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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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2月12日电 今年12月2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印发了《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12月5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拉开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序幕。1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二司司长苏洁,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冷俐做客新华网访谈直播间,就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相关问题回答网友提问。

    [主持人] 各级政府既然是专项治理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那么对各级政府的督促检查方面,我们又有哪些考虑呢?

    [苏洁] 国务院安委会已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统筹调度指挥。我们要求各地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调度情况、分析形势,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运用有效手段推动治理责任的落实和治理工作的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已决定将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开展情况纳入对各省(区、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政府消防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省级一下政府部门也要结合年终工作考评,加大对这次专项治理的考评考核力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落实。另外,我们也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在重要节点、重要时段组织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导检查活动,要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进行不打招呼的随机抽查,既要查企业主体责任、自查自纠是否落实,也要查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治理工作是否到位。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紧盯不放,督促彻底整改。国务院安委会也将适时对重点省份进行此项工作的专项检查督导。还有,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于发生在专项治理期间的劳动密集性企业火灾事故,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予以严肃查处,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从重追究事故企业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主持人] 冷局长,我们了解到,冬春季节是火灾多发的季节,最近从新闻中也看到,火灾形势不容乐观。在这方面,公安消防部门有什么应对措施呢?

    [冷俐] 你说的没错,冬春季节确实是我们防火工作的一个重要时段,也是节日较为密集的一个时期。不久前,公安部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了部署,本月9日,公安部消防局又召开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暨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调度会议,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与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这两个专项工作统筹考虑,紧密结合,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主要有:

    一是提请政府再发动。在前一阶段动员部署的基础上,最近,各地公安消防部门抓住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有利时机,再次向政府专题汇报本地区火灾形势和冬防工作情况,提请政府对冬防工作再部署再发动,重点明确各行业部门“条”上的监管责任和乡镇街道“块”上的属地责任,推动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开展常态化检查巡查,督促各级各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加大针对性排查整治力度。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加强了对本地区火灾形势和突出问题的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省里有防控重点,市里有攻坚区域,县里有整治对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铁腕执法,顶格查处,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该重罚的重罚,该拘留的拘留。

    三是盯牢不放心的区域。山东寿光火灾发生在远离市区的集镇,去年冬季北京小武基汽配城、深圳光明新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重大火灾都发生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乡镇。目前,这些区域性的消防安全“危险点”,是我们最不放心的地方,也是最容易发生大火的地方。去年,公安部消防局搞了一次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了集中治理,消除了大批隐患,改善了消防安全环境,但全国目前还有5200余家重大隐患单位、2800余处区域性隐患未得到彻底整改。这些尚未整改的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始终是“心头大患”,必须盯紧看牢。目前,我们已经部署各地要对这些重大和区域性隐患再梳理一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请政府列出时间表,落实责任,倒排倒逼整改期限,尽快加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明确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强化人防措施,单位要加强日常管理、死看死守。对区域性隐患,要特别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有条件的建专职队,没条件的可依托治安联防队、保安等建志愿消防队,配备一些简易的灭火装备器材,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有队伍能第一时间出动灭火,守住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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