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访谈 > 正文

苏洁:开展劳动型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在全国是首次

2014年12月12日 14:57:28 来源: 新华网
分享到:

    新华网北京12月12日电 今年12月2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印发了《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12月5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拉开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序幕。1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二司司长苏洁,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冷俐做客新华网访谈直播间,就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相关问题回答网友提问。

    [主持人] 好,那我想问一下苏洁司长一个问题,刚才您也提到过劳动密集型企业涉及多个行业、多个领域、多个部门,那在此次专项治理的工作当中,在加强统筹领导、形成各方工作合力方面有哪些考虑?

    [苏洁]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重、要求高,这就需要层层落实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单位的责任和任务,实行强有力的领导和更精心的组织。首先是需要加强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筹协调。考虑到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乡镇街道,因此县乡两级政府更需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这也是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的重要保证。

    同时,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调行动,认真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对企业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对企业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讲,既是专项治理工作的对象,也是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因此必须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消除安全隐患,依法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调行动,认真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对企业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对企业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讲,既是专项治理工作的对象,也是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因此必须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消除安全隐患,依法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主持人] 具体在工作实施和推进上,计划采取什么措施呢?

    [苏洁]我们开展劳动型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面积大、层次高,在全国还是第一次,所以说我们这一次也是下定决心想花一年的时间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那在专项整治期间也想使这次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们要突出四个方面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我们上周五已经开会部署,要各省、市、县、乡四级政府要迅速、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宣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通知”精神和本地专项治理具体要求,推进当地治理行动尽快展开。二是要要组织对本辖区内的企业开展全面的排查,对排查的每一家企业每一处隐患每一个问题要做好登记摸清底数。第三个我们还要集中整治,我们要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要形成对劳动密集型企业违法违章行为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第四个还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的培训教育,因为目前就是我们整体上来讲,我们国家这种劳动型密集企业的从业者的素质安全的意识还都比较低,包括管理者这种自觉的遵章守法的意识比较低,我们通过这次专项治理,让这些从业者真正的理解和认识到企业不消灭事故,事故终归要毁灭企业这样的道理,通过这些培训教育使我们企业的管理人员包括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觉遵章守法的意识得到提高和加强。

 

集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