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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俐: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多发原因有四

2014年12月12日 14:47: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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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2月12日电 今年12月2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印发了《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12月5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拉开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序幕。1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二司司长苏洁,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冷俐做客新华网访谈直播间,就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相关问题回答网友提问。

    [主持人]好,那这个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多发频发背后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

    [冷俐]这个是深层次的问题,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很多,却又惊人相似。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主漠视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劳动密集型企业技术操作要求低,劳动力较多并且集中,主要有生产场地、能招来员工,开工生产就能换取利润。说企业主往往是期望以最简单的生产方式、最少的资金,最短的时间内来实现投资收益,完成资本积累是他想达到的目的,他的作业环境、生产加工环境普遍比较差,舍不得消防安全投入,有的甚至不顾员工的安危违章作业,带险生产,以致发生事故,这是一方面的情况。

    第二方面企业消防安全条件差。不少企业的厂房、库房、员工的宿舍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或者是用彩钢板搭建的,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保温层,随意存放大量易燃可燃材料、产品,所以消防设施也缺乏、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等问题十分普遍。所以说另外还有一个就是员工流动性大,更缺少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普遍不高。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释放出大量的毒气,很容易造成群死群伤。

    第三个方面是区域性火灾隐患突出。一些地方为发展经济,大力扶持投资省、见效快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形成集中连片的产业区、工业区和连锁配套的加工区,那在建设过程中没有同步考虑消防安全的需要,因为他原有的这些建筑有一些不是专门规范的厂房和加工区域,那造成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普遍缺少消防规划,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先天不足,他们不是按照城镇消防人员建设标准来建设的消防设施,常常是“小火酿成大灾”。

    第四个方面是安全责任不明确不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目前大多位于乡镇和农村,监管部门的专业监管力量难以覆盖,县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明确、不落实,以致于这些企业大多处于监管的“盲区”或者空白地带,目前是这个情况。

    [主持人]这样一个产业状况、劳动力和安全管理状况,给我们的安全生产带来的压力确实是非常大的。

    [冷俐]是的,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投入欠账、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混乱、安全隐患严重等突出问题,也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没有认真落实习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监督管理不力。这绝非个别现象,类似问题在各地还大量存在。所以说,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严格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于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遏制此类火灾事故多发的势头,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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