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名状剧照
随着电影《投名状》的上映,该片的情节基础、历史上的真实事件“张汶祥刺马案”再度浮出水面。“刺马”号称“清末四大奇案”之一,凶
手当场被捉,动机却迷雾重重,迄今难有定论。《投名状》表现的为兄复仇及政治阴谋,不过是历史上众多猜测中的两个版本。本文详述“刺马案”前后经过,您不妨当一回福尔摩斯,看看能否破解这百年疑案。
刺客交代了三点行刺动机,漏洞百出
1870年(同治九年)8月22日,上任仅两年的两江总督马新贻在箭场参加完阅射后步行回官署,刚走到官署后院门口,突然从人群中闪出一人,一边口呼冤枉,一边拔出匕首,刺入马新贻的右肋。冷兵器时代的刺杀行动技术含量要求非常高,荆轲刺秦王尽管挖空心思最终还是一去不复返。可是,就在检阅完军队回家的路上,在成群的亲兵随从护卫下,堂堂的两江总督竟被一个大街上窜出来的刺客刺中了,而且刺得非常到位,马新贻第二天就毙命了。怪不得慈禧太后接到奏报后吃惊地表示:“马新贻此事岂不甚奇?”
更奇的还是刺客的供词。据刺客供称,他叫张汶祥,46岁,河南人。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南下宁波贩卖毡帽,当过四年太平军,其间救过一个叫时金彪的清军俘虏。后来看到太平军势力不支,与时金彪趁机逃出,辗转回到宁波,与南田海盗团伙往来亲密。他交代的杀人动机有三点:一是他回到宁波后发现自己的老婆和钱财被一个叫吴炳燮的霸占了,于是找到时任浙江巡抚的马新贻拦轿喊冤,马未受理。他只好到宁波府告状,虽然要回了妻子,但是钱没有追回来,气急之下,逼老婆吞烟自尽,马应该对他的不幸负责;二是他的很多海盗朋友被马巡抚捕杀,海盗们说他最讲义气,应该杀马新贻为朋友报仇,同时也泄私愤;三是他私自开的“小押”(重利盘剥的典当行)生意被马巡抚明令禁止,绝了他的生路,加深了他对马的愤恨。新仇旧恨加在一起终于使张汶祥动了杀心,一路跟随马新贻从浙江到了福建、江苏,两年之后终于找到机会将其刺杀。
这份供词漏洞百出,却是官方认可的定谳,白纸黑字,签字画押,尚存于台北故宫博物院。
民间流传的说法:为兄弟复仇?为国家锄奸?
张汶祥刺马不惜性命处心积虑两年,就出于这么简单的动机?显然不能服众。因此从马新贻被刺起,关于张汶祥的杀人动机就有很多种说法。
《清稗类抄》就搜罗了另外两种:一说马新贻在合肥办团练曾被捻军头目张汶祥俘虏,张久欲投清,就放了马新贻,并连同其友曹二虎、石锦标与马结为异姓兄弟。后马新贻编选张汶祥的降军为山字营,并屡立战功,很快就升迁到了安徽布政使,对三位出生入死的兄弟却逐渐冷淡。这时正好曹二虎把妻子接来同住,马见曹妻美貌,不仅设法骗奸,还诬陷曹二虎“通捻”将其捕杀。张汶祥为替二虎报仇,将马刺杀。
另一种说法是,张汶祥最初与一个叫徐弁的同是太平军李世贤部战士。李世贤兵败后,徐投奔马新贻,成了马的亲兵,张汶祥则到宁波开小押店为生。一次,张到杭州访徐,徐密告他说马新贻正私通甘肃回王准备反清(马新贻是回民),回王军队不日将南下,江浙一带由马负责征讨。张汶祥当场怒骂:“此等逆臣,吾必手刃之!”后又因马新贻下令取缔非法营业的小押店,张汶祥生计被断,出于国仇私愤刺杀了马新贻。(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