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7日电(记者茆雷磊 张勇)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7日宣布影视产业惠台新政策,得到台湾业者的积极评价。
大陆出台的新政策包括:大陆与台湾合拍的电视剧
经大陆主管部门核准后,可视为大陆生产的电视剧播出和发行;广电总局将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制作机构生产的有台湾演职人员参与的大陆电视剧完成片的核准工作,交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这些政策措施将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来京参加“两岸城市文化创意产业论坛”的许多台湾影视业者与文化界人士认为,新政策的出台对推动两岸影视业交流、合作而言是“大利多”。台湾“中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汪威江说,新出台的影视业惠台政策不但意味着两岸合拍剧可以在大陆电视台晚间最佳时段播出,而且会使更多台湾演艺人员加入到两岸影视业的合作中来,从而给两岸影视业者缔造双赢局面。
他说,两岸交流20年催生了很多新类型的影视素材,比如台商来大陆投资、生活,台湾学子到大陆求学深造,两岸通婚等,新政策的出台有助于扩展两岸合拍电视剧的题材范围。
自1988年起即频繁来往两岸进行影视制作的台湾著名艺人侯冠群说,岛内经济不景气和影视市场的萎靡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大陆此次出台的新政策意味着大陆广阔的影视市场进一步向台湾业界敞开怀抱。
回顾自己参与两岸影视合作的近20年历程,侯冠群表示,随着两岸业者的默契不断累积、信任度不断提高,双方影视合作的品质在不断提升。尤其是大陆方面在政策上持续开放,给了台湾业者很多实质性的协助,有助于提升两岸影视作品的国际竞争力。
台北市文化基金会执行长李永萍表示,过去两岸合拍剧要和来自美国、日本、韩国的电视剧争夺大陆各电视台有限的播出配额,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台湾业者与大陆方合作生产影视作品的意愿。新政策的出台将使两岸业者的合作之手握得更紧,台湾丰富的市场行销经验与大陆优秀的演创人员相结合,不仅可以拍出两岸观众都喜闻乐见的作品,而且也可以提升作品的外销潜力。
岛内知名人士雷倩说,长久以来,台湾的文化创意虽然可以实现产品化,却受限于岛内市场的狭小而无法实现产业化。大陆此次出台的影视业惠台新政策将有效促进两岸影视业的合作深化,推动台湾影视业发展。而影视作为整个创意产业的龙头,又将带动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整体发展,因此这些新政策有极为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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