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推出影视产业惠台政策
两岸合拍电视剧将享受大陆产电视剧同等待遇
资料图片:《麻辣婆媳》剧照
新华网北京11月7日电(记者张勇 茆雷磊)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7日宣布,自明年1月1日起,大陆与台湾合拍的电视剧经大陆主管部门核准后,可视为大陆生产的电视剧播出和发行。
田进在此间举行的两岸城市文化创意产业论坛上作上述表示。他说,根据当前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发展的新要求和新需求,结合两岸广播影视交流交往的实际,在充分吸收两岸广播影视工作者提出的许多有价值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商国务院台办和有关部门,国家广电总局近日作出决定,调整两岸合拍电视剧和有台湾演职人员参与制作的大陆电视剧完成片的管理办法。
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广电总局还将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制作机构生产的有台湾演职人员参与的大陆电视剧完成片的核准工作,交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
政策调整后,两岸合拍的电视剧在播出、发行、参展等方面,享受与大陆生产的电视剧同等待遇。有台湾演职人员参与制作的大陆电视剧完成片的核准程序进一步简化,时效性明显提高。同时,大陆还将继续鼓励台湾影视从业人员来大陆参与制作节目。
上述惠台措施将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田进表示,这些新政策将为两岸合拍电视剧和台湾影视从业人员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文化部:两岸文化交流20年来不断深化发展
在两岸交流时满20周年之际,文化部有关负责人6日向新华社记者表示,两岸文化交流20年来从无到有、从间接到直接、从单向到双向,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发展历程,为维系两岸同胞情感、推动两岸交流发展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两岸文化交流近20年来逾5000项
文化部有关负责人6日向新华社记者介绍说,据不完全统计,自1991年至2007年底,仅经文化部同意的两岸文化交流项目就达5000多项,5万多人次。
这位负责人说,在台湾当局于1987年11月开放台胞来祖国大陆探亲后,一些岛内文化界人士开始与大陆同行接触,一些台湾歌手来到大陆演唱,成为两岸文化交流的开始。1992年8月,由12名艺术家组成的“大陆艺术家演出团”首次进入台湾,实现了两岸的双向文化交流。
国台办交流局局长回顾两岸交流20年不平凡历程
今年11月2日是台湾当局开放台胞来大陆探亲20周年的日子。国台办交流局局长戴肖峰在就两岸交流20年发展情况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20年来,两岸交流和人员往来从无到有、由暗到明,从小到大、由浅入深,规模不断扩大、领域不断拓宽,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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