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10月24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24日表示,港交所执行上市公司股票停牌程序时,已按上市委员会的指引,采取多项提高透明度的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公布复牌条件、要求停牌的发行人定期公布最新情况,以及如证券已长期停牌但发行人未采取措施寻求复牌,可自动启动除牌程序等。
陈家强说,截至今年10月16日,共有229家主板及16家创业板公司被联交所认定为长期停牌,其中38家公司停牌逾112个月以上。
停牌股票长期未能恢复买卖有各种原因,能否复牌需视乎个别情况和这些公司就应付有关持续停牌情况所作的努力而定。这些公司大部分都是出现财政困难或欠缺足够的业务运作。
港交所建议:市值100亿港元以上公司须发布季度业绩
港交所上半年业绩劲增110%
将开发更多内地产品
港交所中期纯利升1.1倍
达到23.3亿港元
港交所30日季刊:香港上市公司十年增加近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