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日前将“机要费”案卷证资料补核定为“绝对机密”,声请返还相关证物。台北法院5日认为,陈水扁的核定行为具有重大明显瑕疵,依法应属无效,陈水扁请求发还相关证物,因相关证物仍在审理中,应予以驳回,陈水扁若不服可提抗告。
报道说,台北法院合议庭9月6日接获台“总统府秘书
长”叶菊兰具名公函,指法院侦查卷宗附件编号十至十二号的三宗卷宗数据,包括扣押的2000年1月至2006年6月30日的“机要费”核销发票、单据、电磁纪录、侦查中相关人士讯问笔录、F案等六件“外交”工作,陈水扁依“大法官”第六二七号解释意旨,已依“国家机密保护法”第七条、十二条,重新核定为“绝对机密”,应永久保密,声请返还相关证物。
台北法院5日上午审理“机要费”案,传唤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出庭,吴淑珍请假未出庭。合议庭就“总统府”函文所指的三卷卷宗经陈水扁核定为“国家机密”部分,听取检辩双方意见后,作出以上裁定。
台“机要费”案今开庭
扁妻吴淑珍第14度请假
据台媒报道,陈水扁“机要费”案5日又要开庭,虽然台北地方法院希望陈水扁夫人吴淑珍能够出庭应讯,让拖延将近一年的准备程序可以进入实质审理,等于最后通牒。不过吴淑珍的委任律师顾立雄却表示,吴淑珍的身体状况还是不好,因此5日将第14度请病假。>>点击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