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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特别费”案:检方交上诉理由书 称无法认同 | ||
| 2007年08月31日 09:15:32 来源:华夏经纬网 | ||
| | 【收看新华手机报】 | |
| 据台湾媒体报道,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的“特别费”案,台北地检署表示已经在昨天(30日)送出三十八页的上诉理由书给台北地方法 据报道,对于台北地院在一审判决中,认为“首长特别费”性质属于实质补贴,检方表示无法认同,并提出十二点理由加以反驳,认为台北地院在判决中对“特别费”性质、内涵、用途所做的论述,前后矛盾,违反论理和经验法则。 至于证人吴丽洳的侦查笔录,被台北地院认为是断章取义、没有证据能力,检方认为这是属于审判者的主观看法,“失之速断”。理由书中指出,吴丽洳的职务是出纳,并非会计,她的证词和待证事实没有关联性,因此吴丽洳的证词的真意如何,根本不应该影响判决结果,不过,台北地院竟然以这个作为判决马英九无罪的理由之一,明显以不相关的证据作为断案基础,判决违背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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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董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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