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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特别费”案一审宣判 马英九被判无罪 | ||
| 2007年08月14日 10:06:25 来源: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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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4月3日,备受岛内各界关注的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首次在台北地方法院开庭,马英九出庭应讯。2006年8月,有民进党籍民意代表告发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违规”使用“特别费”,台检方随后展开调查并迅速侦结,认定马英九将不需单据核销的“特别费”1100余万元新台币存入其私人薪资账户,未用于公务,又申请为个人财产,涉嫌贪污,对马英九提出起诉,但未具体求刑。 新华社发 新华网北京8月14日电(记者 茆雷磊)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14日上午由台北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宣判,马英九获判无罪。 2006年8月,民进党籍民意代表告发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违规”使用“特别费”,台检方经调查后以涉嫌贪污对马英九提出起诉。 据岛内媒体报道,目前全案仍可上诉。
马英九“特别费”案14日上午10点宣判无罪,原本下跌50多点的台北股市在瞬间翻扬而上涨50多点,集中市场加权股价指数在短短几分钟内拉抬上涨百余点。 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台北法院今天(14日)判决马英九无罪,全案仍可上诉。有关证人吴丽洳笔录争议部分,合议庭在判决书中指出,检方笔录确有断章取义之处,且有笔录记载与实际答问不符之处,因此检方笔录无证据能力,应以法院勘验笔录代之。 马英九“特别费”案14日一审获判无罪,对审判结果,岛内泛蓝阵营相关人士多表乐见和欣慰,并呼吁检方不要再上诉;而泛绿阵营则多不做评论,而陈水扁称这还不是最后的确定结果。 马英九特别费案今天(14日)上午一审宣判马英九无罪,其律师宋耀明指出,“乐见结果,尊重法院的判决”。 宋耀明指出,“马英九本来就是清白,这是整个事件的本质”,“律师的工作就是把马英九的清白呈现给法院”。 >>>马英九“特别费”案大事记 备受台湾各界关注的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4月3日上午首次在台北地方法院开庭,马英九出庭应讯。 2006年8月,有民进党籍民意代表告发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违规”使用“特别费”,台检方随后展开调查并迅速侦结,认定马英九将不需单据核销的“特别费”1100余万元新台币存入其私人薪资账户,未用于公务,又申请为个人财产,涉嫌贪污,对马英九提出起诉,但未具体求刑。随后,马英九宣布辞去中国国民党主席职务并参选下任台湾地区领导人。 【马英九“特别费”案首次开庭】 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因“特别费”案遭台湾检方起诉,成为港台媒体关注的焦点。14日出版的许多港台报纸都为马英九鸣不平,认为该案是“政治蹂躏司法,君子难敌小人”。>>点击详细 台湾《联合报》发表评论文章说,台湾检察官陈瑞仁在侦办“特别费”案时出现双重标准。起诉马英九时,他说,司法人的眼中只有法律,没有政治。至于马英九“特别费”案是否影响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他说,我们(司法人)不会去考虑那个。但是,在解释“四大天王”等的“特别费”案为何迄未结案时,他却说是因怕会影响了民进党的2008初选。>>点击详细 连战发布新闻稿说,对于马英九遭起诉,他至感遗憾。马英九从政以来,兢兢业业,相信台湾民众对马英九的清廉都有信心。他支持马英九为“洗刷自己的清廉”而继续努力。>>点击详细 亲民党发言人李鸿钧表示,“泛蓝”阵营遭遇这一重大变故,更须团结合作,没有分裂本钱。如果国民党希望亲民党配合,亲民党愿依据国亲联盟机制精诚合作,巩固“泛蓝”整体气势。>>点击详细 (责任编辑:董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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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董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