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您的位置: 新华网 | 首页 >> 港澳台 >> 要闻 |
“机要费”案:法院裁示不传唤陈水扁出庭作证 | ||
| 2007年08月10日 14:42:44 来源:中新网 | ||
| 【收看新华手机报】 | ||
| 一审结果攸关陈水扁是否辞职下台的“机要费”案今天(10日)再度开庭,法院最后裁示不传唤陈水扁出庭作证,而律师将再提补充证据,9月7日将再度开庭。 据台湾TVBS报道,经过一个上午审讯的“机要费”案,法院要不要传讯陈水扁已经有决定。法院认为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总统办公室” 而马永成律师李胜琛则表示,提出传唤陈水扁为证人,是想要厘清事实,但法院却认为马永成和林德训的笔录已经具有证据能力,在法律上,让他感到非常荒谬,并认为这种作法,让辩护人感到非常痛心及无奈。 |
| 相关评论 |
|
|
(责任编辑: 董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