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记者 陈键兴)台北地方法院29日再度开庭审理陈水扁“机要费”案。据台湾媒体报道,合议庭于28日下午收到陈水扁的“声请书”后裁定,自29日起开庭程序不予公开。
据报道,陈
水扁在这一“声请书”中还提出查扣“机要费”支付单据侵犯了其作为台湾地区领导人的特权,并以有“机密外泄之虞”要求法院在5日内将有关“机要费”的文件、物件、电磁记录的所有原本及复制物归还其本人。对此,岛内媒体解读为,其目的是要阻挡案件的审理。 去年11月,台湾检方认定:陈水扁涉嫌贪污及伪造文书,因其身为台湾当局领导人,享有“刑事豁免权”而暂不予起诉,待其被罢免或卸任后再予追究;吴淑珍诈领1480多万元新台币,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被提出起诉;原陈水扁办公室主任马永成等被告分别依照贪污、伪造文书、伪证等罪嫌被提出起诉、缓起诉。台北地方法院于去年12月15日首度开庭,但半年多来仍处在准备程序阶段。

陈水扁“机要费”案再度开庭 吴淑珍继续请假
新华网北京6月15日电 台北消息:台北地方法院15日再度开庭审理陈水扁“机要费”贪腐案,被告之一、陈水扁之妻吴淑珍继续请假不出庭。>>点击详细
陈水扁“机要费”案再开庭 扁办公室会计长出庭
台北地方法院6月1日再度开庭审理陈水扁涉案的“机要费”案,传唤陈水扁办公室会计长冯瑞麟等3人出庭作证,说明“机要费”的性质与支领流程。>>点击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