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在香港签署。 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中间右二)和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分别代表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签字。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副主任陈佐洱、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副主任郭莉等出席了签署仪式。新华社发
新华网香港6月29日电(记者苏晓 白冰)根据29日在此间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简称“安排”补充协议四),内地对香港的开放进一步扩大。该协议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分别代表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签署了“安排”补充协议四。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副主任陈佐洱、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副主任郭莉出席了签署仪式。
“安排”补充协议四有三个特点:一是开放领域更多:新增了摄影、体育、环境等11个领域的开放内容,加上以往已经开放的27个领域,目前内地对香港服务贸易的开放领域已达38个。
二是开放程度更高:在医疗、保险、银行、证券、旅游、个体工商户等原有17个领域开放承诺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了香港服务提供者进入内地市场的准入条件。加上之前已经采取的152项开放措施,目前“安排”共包括192项开放措施,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
三是开放模式更多样:在与管理咨询相关的服务、会展、文娱领域允许以跨境交付方式提供服务,这为香港服务业进一步发挥优势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在香港业界比较关注的领域,“安排”补充协议四采取了较为开放的措施。
在医疗领域,对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的合资、合作医疗机构降低投资总额要求,特别是对取得内地《医师资格证书》的香港医生在内地开设个体诊所实行国民待遇。
在银行领域,将香港银行入股内地银行提出申请前一年年末总资产由不低于100亿美元降至不低于60亿美元。支持内地银行赴香港开设分支机构经营业务等。
在旅游领域,香港旅行社在内地设立合资、独资旅行社的年旅游经营总额分别由1200万美元和2500万美元降至不低于800万美元和1500万美元,并将经营赴港澳境外游试点业务由广东省扩大到泛珠三角其他8个省区。
在会展领域,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上海市设立的企业试点经营出国展览业务,支持和配合香港举办大型国际会议和展览会。
廖晓淇表示,今后内地将继续认真执行“安排”有关规定,积极落实“安排”各项内容,不断提高内地与香港的经贸交流与合作水平,促进内地与香港经济的共同发展与繁荣。
唐英年表示,进一步的开放合作措施将为香港提供更多商机并巩固香港优势,让业界可充分开拓内地市场。香港将会继续确保“安排”顺利推行,并寻求进一步深化“安排”的内容。
中国政府网:经国务院批准《CEPA补充协议四》29日在香港签署
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6月29日,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长唐英年在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以下简称“《<安排>补充协议四》”),该协议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陈佐洱、中央驻港办副主任郭莉出席了签署仪式。
廖晓淇在协议签署后与唐英年共同会见记者时表示,《<安排>补充协议四》在《安排》及其三个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内地对香港的开放进一步扩大。《CEPA补充协议四》有以下三个特点:>>点击详细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为促进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的共同繁荣与发展,加强双方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贸联系,2003年6月29日,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安排”)。内容主要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便利化三个方面。
“安排”是在“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原则下和世界贸易组织框架内做出的特殊安排,体现了中央政府和内地人民对香港的关心和支持。
根据“安排”,从2004年1月1日起,对香港有较大实际利益的273个税目的香港原产地货物,进入内地市场实行零关税;部分服务行业对港资企业取消股权比例限制,降低注册资本和资质条件等门槛,放宽地域和经营范围限制;对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法律法规透明度、电子商务、商品检验检疫和质量认证、中小企业合作、中医药产业合作等7个领域,简化手续,提供便利。
2004年10月27日双方又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根据协议,自2005年1月1日起,内地对《第二批内地对原产于香港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的产品清单(现有生产产品)》中列明的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允许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个体工商户,无需经过外资审批。
2005年10月18日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二》,是在2003年签署的“安排”和2004年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内地进一步扩大对香港开放的成果。>>点击详细
内地与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
根据2006年29日在此间公布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内地将进一步在服务贸易领域对香港扩大开放,并加强与香港在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的合作。
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唐英年6月27日分别代表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
>>点击详细

特稿:聚焦回归10年香港与内地重要经贸合作
新华网香港6月28日电(记者王悦欣 杨晓红)回归10年,“背靠祖国,面向世界”的香港,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不断深化与内地的经贸交流与合作。最新出版的《时代》周刊说:“香港已成为中国蓬勃经济的一部分,这为香港未来的发展提供了保证。”
香港“三大中心”地位更加稳固
新华网香港6月28日电(记者 王敬中 苏晓)内地与香港已就《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四的内容基本达成一致,即将签署新的补充协议,进一步扩大对香港的开放。这是中央支持香港巩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三大中心地位的又一重要举措。
香港回归十周年:瞬间写历史
香港更美好
新华网香港6月28日电(记者 朱华颖
杨晓红)2007年7月1日清晨,香港金紫荆广场将隆重举行庆祝回归10周年升旗仪式。香港警察学院基础训练中心警署警长刘通旭与同事正在为升好国旗、区旗加紧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