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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供港澳蔬菜4月1日起将有“出生证”
2007年03月23日 09:48:17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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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广州3月23日电(记者郭莹玉)记者从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4月1日起,广东供港澳蔬菜将严格实施标识、铅封和备案管理,并对供港澳蔬菜实施每批监装和查验,没有备案基地或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加工收购企业,将一律被取消供港澳蔬菜资格。

    这意味着供港澳蔬菜的管理进入了一个“资格难获得、出货更严格、产品更安全、管理更规范”的新时代。

    新规定要求,自2007年4月1日起,所有供港澳蔬菜种植基地(含收购站的种植基地)均须按有关备案条件和要求实行检验检疫备案管理。此前,供港澳蔬菜只是要求广东本地生产的粤菜所有生产基地实行检验检疫登记备案,而从4月1日起,广东以外供港澳蔬菜基地同样要求检验检疫登记备案。另外,瓜豆、根茎类等此前不强制要求备案的输港澳非叶类蔬菜也要求进行备案管理,以加强蔬菜源头的管理。

    据了解,鲜活商品供港澳是广东农产品出口的重要渠道之一。目前,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内共有出口注册菜场81家,其中多家菜场被香港渔农署评为信誉农场,部分企业还获得ISO9000认证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2006年,共检验检疫供港澳蔬菜36.8万吨,每天约有1200吨左右的新鲜蔬菜经检验检疫合格后供应港澳。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黄伟明表示,新规定提高了产品质量要求,对一些中小蔬菜加工企业可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和冲击。但从长远来看,有利于促进广东蔬菜种植企业和收购加工企业完善管理、提高广东蔬菜整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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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胡璇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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