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13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针对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因台北市长“特别费”案被台湾检方以涉嫌贪污起诉,亲民党发言人李鸿钧13日表示,起诉不代表有罪,希望该案后续审理能速审速决,别因司法审案缓慢,影响“泛蓝”阵营“立委”和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
李鸿钧说,“泛蓝”阵营遭遇这一重大变故,更须团结合作,没有分裂本钱。如果国民党希望亲民党配合,亲民党愿依据国亲联盟机制精诚合作,巩固“泛蓝”整体气势。
他说,陈水扁夫妇及其家庭成员涉及“机要费”弊案,涉案程度比马英九更严重,但当马英九宣布遭起诉一定请辞党主席时,却不见陈水扁及其家庭成员有相同的道德标准自我要求、反省检讨,公理何在?
李鸿钧表示,民进党“四大天王”吕秀莲、苏贞昌、游锡堃、谢长廷也曾请领“首长特支费”,是否也涉及不法或没用在公务支出,检调单位也应比照侦办马英九的规格办理,不容宽贷。

马英九宣布将参加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
新华网快讯:在台湾检方宣布马英九在台北市长“特别费”案中涉嫌贪污后,马英九13日18时许宣布辞去中国国民党主席一职,并宣布参加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

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资料图片)
台湾检方以涉嫌贪污起诉马英九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检方13日下午宣布,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案侦查终结,马英九与原台北市长办公室秘书余文因涉嫌贪污被起诉。
检方起诉书称,马英九将不须单据核销的“特别费”1100余万元新台币存入其私人薪资帐户,未用于公务,又申请为个人财产,涉嫌贪污。
台湾检方对马英九未具体求刑,并建议法院从轻量刑。前台北市长办公室主任廖鲤及4名秘书因涉嫌伪造文书被缓起诉。
马英九:如被起诉将辞职 但不放弃对民众的责任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9日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如因“特别费”案被起诉将辞去党主席职务,但他不会放弃争取参加2008年选举的责任。
马英九表示,对台湾民众的使命感、责任感,以及对国民党的承诺和热爱,“绝不会因‘特别费’风暴延烧而放弃”,会“考虑用个人的身份,来尽这些责任”。 >>点击详细
国民党廉能委员会认定"特别费"案马英九没贪污
台北消息:中国国民党廉能委员会已认定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在“特别费”案中没有贪污侵占行为。
据台湾媒体报道,马英九去年11月自请国民党廉能会对他的“特别费”案进行调查,廉能会随即组成6人调查小组。小组成员经过详细调查及会商后,日前达成共识并形成报告结论。调查报告认定,马英九并无贪污侵占行为。他在8年市长任期内公益捐款6800余万元(新台币,下同),已超过其1500多万元的“特别费”总数。>>点击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