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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不断为台商打开农业交流与合作的大门
2006年10月18日 21:50:19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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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海口10月18日电(记者张周来 周正平)在近10年的海峡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中,大陆方面积极建设基础设施,并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为前来投资的台商打开大门。

    1997年以来,大陆已先后在福建、海南、山东、黑龙江、山西5个省建立了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2004年4月又宣布在广西和广东设立2个试验区和2个台湾农民创业园,希望通过创业园区的建立为两岸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构建新平台,以点带面,推动两岸高效农业发展。

    据广西玉林市市长金湘军介绍,玉林市已经出台《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投资优惠办法》,并在园区内设立了管委会和工委,对入区的企业实行“一站式”、“一条龙”便捷服务,

    2006年,福建省先后通过《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和《关于鼓励和支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的暂行规定》,进一步鼓励台湾同胞投资农业项目,并对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给予税收、通关、金融、土地使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2005年5月,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率团赴大陆展开和平之旅之后,大陆按照承诺,从2005年8月1日起,开放台湾18种水果进入,其中15种水果给予零关税,并在福州、厦门、深圳等地的海关采取“绿色通道”等措施,加快台湾水果在大陆海关的通关速度,提高台湾水果在大陆的竞争力。

    制度创新引来了台湾农业企业新的投资热潮。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在大陆投资的台资农业企业达5000余家,实际使用台资近40亿美元。2006年上半年,仅在福建省新批准的台资农业项目就达120个,合同利用台资1.8亿美元。预计到2010年,新办闽台农业合作项目将达500个,5年实际利用台资达4亿美元。

    本月17日,中共中央台办主任陈云林在两岸农业合作论坛上又宣布了20项扩大和深化两岸农业合作的新政策,不少与会人士指出,这些新的政策措施将开启两岸农业合作的新里程。亲民党荣誉副主席钟荣吉表示:“很高兴这次两岸农业合作论坛上大陆方面出台了农业交流合作新的20项具体措施,这些措施对台湾的农民和将要来大陆投资的农业经营者都是十分实际的,他们会感觉到这些措施对于他们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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