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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人多地少、人口稠密。到2001年底,台湾总人口为2240万人,男性1144万人,女性为1096万人,性别比例为104.4,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619人。
长期以来,台湾人口总体上呈增加趋势。1946年时,台湾总人口为609万人;1958年超过1000万人,1989年超过2000万人。此后人口增长放慢,2000年为2228万人。不过,就人口自然增长率观察,上世纪50年代以来,台湾人口增长率基本上处于下降趋势。1965年以前,台湾人口增长率一般在3%以上,此后到70年代末保持在2-2.9%之间,80年代以后人口增长率开始持续下降,1991年首次降至1%以下,2001年为0.6%。
二战后,台湾人口的出生率也经历了高增长与逐步下降的过程。1949-1959年,台湾人口出生率一直保持在4%以上,其中1951年近5%。1960年以后,人口出生率开始下降到4%以下,1967年下降到3%以下,1984年以后降至2%以下,此后基本上保持在1.5%左右,2001年为1.2%。台湾人口的死亡率基本上一直处于下降趋势,但速度略慢。1951年以前,台湾人口的死亡率在1%以上,1949年以后降至1%以下,1970年以后降至0.5%以下,此后基本稳定在0.5%左右,2001年为0.6%。
台湾人口的年龄结构有老化的趋势。到2001年底,0-14岁的人口比例降到25.8%,15-64岁的人口比例上升到67.4%,65岁以上的人口比例上升至6.8%。其中,年龄中位数为28.2岁,抚养比为48%,年龄老化指数上升为26.4%。
台湾人口地区分布不平衡。人口区域分布和城乡分布差距不断扩大,形成了平原多于山区、西部多于东部、北部多于南部、城市多于乡村的基本特征。各地人口密度差别甚大,占台湾面积三分之一与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平均仅有20多人。内陆的山区县南投县,面积占台湾总面积的11.4%,而目前人口只占台湾总人口的2.4%左右,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只有133人。东部的花莲与台东两县,面积占台湾总面积的22.6%,而人口所占比例不到3%。城市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800多人,是台湾人口平均密度的8倍。尤其是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基隆市、新竹市、嘉义市、台南市人口更为集中,7个城市的面积占台湾总面积的2.9%,而人口占台湾总人口的31%,平均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6350人,是台湾人口平均密度的10倍。其中2000年,台北市与高雄市人口密度分别达到每平方公里9737人与9704人。到2002年,人口超过百万人的县市分别分台北县(362.5万人)、台北市(263.4万人)、桃园县(177.7万人)、高雄市(149.4万人)、台中县(150.6万人)、彰化县(131.2万人)、台南县(123.2万人)、高雄县(110.7万人),台中市也达到99万人。
台湾的人口政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调整。1965年起,台湾开始实行“家庭计划”,主要包括对青年男女结婚年龄、生育年龄等加以限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不算少,两个恰恰好”的政策。此后,台湾育龄妇女的生育率逐渐下降,对缓和人口增长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人口增长的下降,引起人口老化与新增劳动力减少的问题,因此台湾当局于1990年修订“人口政策纲领”,提出“两个恰恰好,三个不嫌多”的政策,放宽妇女生育率。近年来,台湾当局又进一步采取鼓励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