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
1日 台“经济部”开始受理未经核准迳赴大陆投资的台商半年补办申请许可。
4日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开放中国、中国工商、中国建设、中国农业及交通五大国有银行与台湾银行业者进行国际金融业务分行(OBU)直接通汇及信用状往来。两岸民众汇款可节省第三地外商银行收取的手续费用,两岸信用状开立由3个工作日减为1日。
5日 钱其副总理在会见台湾客人时表示,两岸“三通”是经济问题,可以不涉“一个中国”问题,而看作是一个国家的内部事务来进行。双方可考虑由民间业者商谈,要避免之间的争议问题,可用双方船舶不挂旗等办法回避。
29日 台“经建会”通过“自由贸易港区设置管理条例”草案,计划设立自由贸易港区,区内货物免税费自由流通。
8月
2日 台“经济部投审会”公告修正“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许可办法”,开放台商赴大陆直接投资,其中属于所谓“重大投资项目”如芯片制造等则以“直接投资”为原则。
2日 台“行政院”通过“两岸地区保险业务往来许可办法”修正案,开放台保险公司赴大陆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
2日 台“财政部”修正发布“两岸金融业务往来许可办法”,即日起受理台外汇指定银行(DBU)与邮汇局申请,直接对大陆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往来,岛内民众可“直接”透过DBU对大陆地区汇款,但项目以“两岸直接经贸往来”为限。国际金融业务分行(OBU)也可对大陆台商办理放款及应收账款收买业务,台商可直接向OBU借款。但此项措施由于岛内部分人士的刻意阻挠迄未正式实施。
3日 陈水扁在向“世界台湾同乡会联合会”年会发表讲话时公然抛出两岸“一边一国论”。事后又改口称是“主权对等”。此言论在岛内外引起强烈反弹,反“独”人士群起抗议。
9日 台“经济部”发布“在大陆地区投资晶圆(即芯片)厂审查及监督作业要点”,有条件开放台商赴大陆投资设立8英寸以下芯片厂。
10日 台“内政部”通过“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取得设定或移转不动产物权许可办法”,开放陆资赴台投资不动产。但仅限于自用住宅、或投资观光旅馆、商业大楼、工业厂房,并采取总量管制。
12日 台“经济部”发布“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服务业及基础建设经营项目”,公布台商投资大陆服务业项目,其中67项由“专案审查类”改列为“一般类”。
28日 台“内政部”发布修正“台湾地区人民进入大陆地区许可办法”,放宽十类公职人员赴大陆探亲,并自30日起开始受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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