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全市对台经济工作;指导、协调各项对台交流交往;协调、管理青台间音像新闻交流;负责台湾记者来青采访的接待、管理工作;负责来青台胞的协调服务工作;承办来青台胞考察、访问、交流等活动的接待事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来青台湾渔船的避风、补给、维修等有关工作。
内设机构
经济处、联络处、新闻处、台胞接待站
办公地点与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闽江路7号 邮政编码:266071
电话:0532-5912603
0532-5912693 传真:0532-5912606
电子邮件:qdtb05@qingdao.gov.cn 网址:http://www.qdtb.org.cn
深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各区的对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负责核准台湾同胞投资企业的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接受台湾同胞捐赠的审批;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指导深台两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对台宣传、涉台新闻报道和涉台教育工作。
内设机构
综合处、经济处、联络接待处
办公地点与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民路8号通心岭39栋2楼 邮政编码:518027
电话:0755-82102357 传真:0755-8210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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