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检查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对台工作部署的情况;指导、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对台经贸工作和滇台两地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人员往来、旅游、考察、定居、研讨等项工作。指导并协助管理本省的台资企业和台资企业协会,协调处理台商投诉工作,为台湾同胞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询服务;负责办理或协调办理本省因公赴台交流立项、报批等工作。
内设机构
秘书综合处、宣传交流处、经济联络处
办公地点与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桃源街130号 邮政编码:650051
电话:0871-3102467 传真:0871-3100231
西藏自治区台湾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协调管理全区对台湾工作。负责制订我区对台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推动涉台法律的执行。负责草拟我区涉台工作的法规制度。负责有关涉台事项的审批。负责处理我区涉台方面的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承办区党委、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台办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宣传处、经济处
办公地址与联系电话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娘热南路2号 邮政编码:850000
电话:0891-6334917 传真:0891-633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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