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2月27日,台北专卖局工作人员在缉私行动中打伤女烟贩林江迈,引起围观者愤慨;后工作人员又在逃脱时开枪示警,误中路人陈文溪致死。台北市民包围宪兵队,要求枪决凶手。
1947年2月28日,台北市民通告罢市,示威请愿,占领台湾广播电台。台湾各地闻讯纷纷响应,拿起武器反对国民党腐败统治。“2·28”事件爆发。
1947年3月3日,社会各界代表组成“2·28”事件处理委员会,与当局协商解决问题。
1947年3月8日,中共中央通过其在陕北的电台发表广播,表示支持台湾人民的反抗斗争。
1947年3月8日,国民党当局从大陆调来两个步兵师和一个宪兵团分别在基隆、高雄登陆,开始大肆镇压群众。
1947年3月10日,蒋介石发表处理“2·28”事件的谈话,陈仪宣布解散“2·28”事件处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也遭逮捕杀害。
1947年3月17日,白崇禧在台湾发表处理“2·28”事件的意见。
1947年3月25日,国民党政府宣布“2·28”事件已经解决。后闭口不提。
1995年4月7日,台湾当局公布“2·28”事件受难者的补偿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