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港澳台 >> 新闻背景

中国港、澳、台地区司法制度简介
www.XINHUANET.com  2003年08月21日 16:29:28  来源:中国网

    (一)香港地区司法制度简介

    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为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的完整,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中国政府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和宪法的规定,设立了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各项制度的设立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为法律依据,其司法制度也不例外。

    根据基本法和香港有关法律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主要由行使审判职能的各级法院和行使检控职能的以律政司为代表的其他机关构成。

    1、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院组织体系

    (1) 基层法院组织,由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组成。

    (2) 高等法院。高等法院设上诉法庭和原诉法庭。

    (3) 终审法院。

           (引自《中国司法与制度新论》熊先觉著 中国法制出版社 1998年版)

    区域法院原称地方法院,全港按地区设4所,管辖一定范围的民、刑案件。

    裁判署法庭原称裁判司署,全港设9所,是初级刑事法院,一切刑事案件都必须先经此法庭受理,作初级审讯。

    高级法院原称"最高法院",设上诉法庭和原诉法庭,对民事、刑事案件行使审判权。

    终审法院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终审权,是特别行政区最高审级,即香港的诉讼案件以终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为最终的判决和裁定。

    2、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检察机构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可见,律政司是香港的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

    律政司原称律政司或律政署,是香港最大的法律机构,是一个地位特殊,角色复杂而多样化的法律部门。其职权涉及到立法、司法行政、检控、民事代理、法律政策制定与改革以及律师等多项职能。从其性质和任务来看,近似于美国的司法部。

    律政司作为检察机关,除了要全权负责香港刑事案件的检控之外,在所有起诉政府的民事诉讼(含行政诉讼)中均以被告身份参与诉讼,在法庭上代表政府。作为公众利益的维护者,它可以申请司法审查,以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它还可代表公众利益出庭参与审理涉及重大公益的案件。它还将涉嫌藐视法庭的情况告知法庭,协助法庭工作。律政司长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行政长官的法律顾问。总之,律政司除无审判权之外,几乎肩负所有重要的法律事宜。
  

  新闻留言排行
· 数亿高考考试费去向不明亟待审计
· 马凯:企业职工和公务员工资要增长
· 一位实名举报医疗腐败医生的遭遇
· 工行将对300元以下活期账户收费
· 两公民建议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民进党秘书长竟称日本统治舒服
· 据新法单位不缴社保员工可解约
· 三大原因致我房产市场畸形发展
· 某劳教所干警为"竞聘"集体买文凭
· 中组部通知要求贯彻胡锦涛社会主义荣辱观讲话精神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查看评论
  请注意: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频道精选
新 华 网 检 索
24小时新闻排行
· 普京抵京访华 俄罗斯年开幕式举行
· 中国内地竞争力全球排第34位
· 数亿高考考试费去向不明 亟待审计
· IP长途0.30元/分钟是典型欺诈行为
· 树立荣辱观 古老而崭新的时代话题
· 美国接待马英九欲“以马制扁”
· 假"杨振宁"开博客 BLOG惊现冒牌货
· 一位实名举报医疗腐败医生的遭遇
· 吉尔吉斯斯坦尽快建连接中国铁路
· 杭州出租车涨价 面子工程无人喝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