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安蓓 张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6日发布公告,公司计划发行的300亿元分离交易可转债已于15日召开的中国石化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得高票批准。
根据公告,中国石化计划发行不超过3亿张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每张债券的认
购人可以无偿获得公司派发的认股权证。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发行所附认股权证行权比例为2:1,即每2份认股权证代表认购1股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的权利。
发行对象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A股账户的机构投资者以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原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不低于发行规模的60%。
这300亿元分离交易可转债须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发行。
中国石化表示,此次发行债券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专案建设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改善资本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及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公告,发行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川气东送工程、天津100万吨/年乙烯项目、镇海100万吨/年乙烯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发行权证行权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天津100万吨/年乙烯项目、镇海100万吨/年乙烯项目、武汉乙烯项目、胜利油田重点产能建设项目以及塔河油田新区原油产能建设项目。
中国石化董事会认为,这些计划投资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项目投产后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深化主营业务,扩大产业规模,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公告,如果此次发行债券筹集资金不足或筹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中国石化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债务融资方式完成项目投资。筹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资金需求轻重缓急安排使用。若筹集资金有剩余,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中国石化于9月28日发布公告,称计划发行不超过300亿元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和总额不超过200亿元的境内公司债券。200亿元境内公司债券已于11月13日起发行,专项支持川气东送工程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