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11月14日电(记者彭勇)经发展改革委审批同意,深圳市20家中小企业集合发行的10亿元“07深中小债”14日起正式面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发行,成为我国首只由中小企业捆绑发行的债券。有关专家表示,这种将中小企业打包捆绑、集合发债的方式开创了新的融资模式,具有借鉴意义。
13日中国
债券信息网公布的《2007年深圳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总募集说明书》显示,由深圳市贸易工业局牵头,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中小企业作为联合发行人,按照“统一冠名、分别负债、统一担保、集合发行”的模式发行债券。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5.70%。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各家企业的主体信用级别则从A+到BBB—不等。
“真是一场及时雨。”参与此次集合发债的深圳市邦凯电子有限公司技术总监黄穗阳说。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发债券屡见不鲜,中小企业发债券此前难以想像。现实中,中小企业渴望的中长期资金很难从商业银行获得,上市融资门槛相对又高,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问世,大大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资金饥渴。
深圳贸工局局长王学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介绍说,融资难是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圳也不例外,虽然政府一直在想方设法为中小企业提供支持,但深圳的中小企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获得的金融支持远远不足。组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发债,是深圳市政府探索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系列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
王学为说,中小企业集合发债的设计思路是:通过政府组织协调,将一批持续盈利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偿债能力较强的优秀中小企业集中起来,进行集合公开发债,以发挥规模效应,分摊资信评级、发债担保、承销等费用,降低融资成本,从而有效解决单一中小企业难以发行企业债券的难题。
王学为说,2006年6月,深圳市政府正式决定在全国率先组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贸工局作为发行牵头人。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得到了深圳广大中小企业的积极支持,一个月内,全市就有130多家企业自愿申请共同发行债券。经过筛选,从中挑出28家条件较为成熟,成长情况较好的企业作为共同发行人,申报发行额度15.14亿元,并于当年10月上报发展改革委。
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在全国属于首创,还处于探索过程中,因此风险控制被当成了此次发债成功与否的“生命线”。发行方创新性地采取了两级信用保证架构,即在发行环节由主承销人(银行)进行总担保,充分发挥大型金融机构的信用优势,增强集合债券的市场公信力和债券的总体信用等级;同时,由若干专业担保机构分别就相应的发行人群体向总担保人联合提供反担保。
“通俗地说,我们采取了双保险。”王学为告诉记者,也就是说,如果发行人未按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银行就需要向投资者赔偿全部损失,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券的费用等,同时相应担保机构要向银行履行担保责任,进行赔偿后再向企业追索责任。
作为本次集合发债的统一担保人和承销人,国家开发银行做了大量的工作。国开行深圳市分行有关负责人介绍说,“07深中小债”是国内企业债券史上发行人数量最多和发债金额最大的集合类债券,也是担保、法律、管理关系较为复杂的企业债券之一,方方面面的协调工作量非常大,但承销的费用却并不会增加。“这是我们政策性银行的优势,国开行追求的不是短期的眼前利益。”该负责人说。
有关专家表示,我国自从施行企业发债制度以来,发债的主体基本上都是大中型企业,中小企业是没有实行过的。这一方面是因为中小企业在担保、风险控制等方面存在着先天不足,另一方面是单个中小企业发债的规模偏小,没有市场吸引力,成本过高;而且中介机构也不太愿意为小规模的债券进行服务,因为它没有经济效益。而此次中小企业债券的发行成功,有效地解决了这些问题,将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开辟新的渠道。
据悉,深圳已把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制度性工作,在总结首次发债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了《深圳市中小企业集合发债组织发行实施细则》,现在正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另外,深圳今年年底前还将以自主创新和循环经济为主题,组织实施深圳市第二批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的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