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提高了部分国家的投票权,请问该组织的投票权是怎么算的?
河北读者 黄章来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成立于1945年12月27日,总部设在华盛顿。基金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由各成员国派正、副理事各一名组成,一般由各国的财政部长或中央银行行长担任。该组织的资金来源于各成员国认缴的份额。成员国享有提款权,即按所缴份额的一定比例借用外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加权投票表决制。投票权由两部分组成,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成员国加入该组织时要认缴一定数额的款项作为份额,份额是决定成员国投票权、借款权的最主要因素。每一成员国有250份基本票,这部分代表国家的主权,然后按成员国所认缴份额的量,每10万特别提款权折合一票,成员国认缴的份额越多,所获票数也就越多,表决权也就越大。也就是说,加权投票权与各国所缴份额成正比。由于基本票数各国一样,因此在实际决策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加权投票权。
中国是该组织创始国之一。目前中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所占的投票权从2.98%提升至3.7%。(黄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