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长电认股权证获准发行 拔新老划断再融资头筹
停滞一年的发审委工作机制重启,以再融资为开端的“新老划断”开始起步
新华网宜昌5月15日电(记者江时强、刘诗平)长江电力认股权证15日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发行批准,成为资本市场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后首只实现上市公司融资功能的权证产品。
长江电力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无偿派发1.5份认股权证,股权登记日为5月17日,存续期12个月,预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67亿元,届时将全部用于收购三峡发电机组。
有关人士认为,作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企业,长江电力认股权证获准发行,体现了“早股改早受益”的监管思路,是我国资本市场正式开始实施“新老划断”的一个里程碑。
2003年上市的长江电力是目前我国最大的水电上市公司。此次认股权证发行及相应资产收购完成后,长江电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扩大公司资产规模,为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新华网上海5月15日电(记者黄庭钧 张炜)在一片期待中,停滞一年的发审委工作机制终于重新启动。
今年首次发审委工作会议定于15日召开,审核G长电拟发行认股权证申请,这也是股权分置改革后的首次发行申请审核,标志着以再融资为开端的“新老划断”开始起步。
近期激情飞扬的市场走势,似乎也在为此次发审委重新开张张目鼓气;业内人士也十分看好再融资的重新启动,并期待根据新修订的《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展开的发审委工作,能真正富有成效,“新瓶”切勿装“旧酒”。
非公开发行的新规定值得关注
近年来,我国A股再融资市场上的发行方式主要以公开发行为主,在旧的《证券法》中关于“证券发行”一章也只涉及“公开发行”。因此,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首次出现了“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可以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也可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新规定,则极为值得注目。
据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研究员蔡国华介绍,非公开发行,俗称定向增发,虽然此前A股市场上也曾有少数上市公司采用过,但之前均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作为依据,当然,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新管理办法增加的这一条款,也与新的《证券法》相呼应,在新的《证券法》中虽然回避了“非公开发行”的具体规定,但明确提到了“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而这次在新管理办法中,则对“非公开发行”作了进一步的细化。“从非公开发行的效果看,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但有利于引进战略投资者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也有助于减小上市公司融资对市场的压力。”蔡国华说。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研究员蒋健蓉进一步认为,非公开发行股票这种再融资方式的增加,将为外资并购增添新的途径。
再融资重启短期内不会打破市场现有格局
众所周知,长时间停止融资,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吐故纳新,恢复再融资将有利于股市的血液循环。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再融资重启,在短期内不会打破市场现有格局。“在新办法框架下恢复再融资,不会对市场形成多大的负面影响,也不会打破复苏的市场格局;恢复再融资能为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机会,有利于活跃市场。”蔡国华说。他指出,综合再融资需求量、可能的再融资节奏以及市场可承受能力,今年再融资规模约为300亿-400亿元。“这样的再融资量不会打破市场现有格局。”他说。
据他分析,目前沪深两市场的总市值为36300亿元,300亿-400亿元仅为其的0.96%,比例较小,处于市场可承受范围之内。另外,股市已复苏,投资者信心大为提高;在财富效应的引导下,入市资金不断增加。市场心理面、资金面对融资压力的承受力已今非昔比。年300亿-400亿元的再融资量不会对市场运行格局产生过大的冲击。
此外,蔡国华认为,引入再融资权证的创新政策也将起到延后融资压力的作用。以引入分离交易可转债为例,蔡国华指出,上市公司在发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公司通过认股权证进行股权融资。考虑到权证的存续期为6-24个月,而且行权期一般在存续期末,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延缓融资时间的作用。
发审委要把好最后一道关
尽管再融资短期内不会对市场构成压力,但业内人士也指出,发审委依然要在抑制上市公司盲目圈钱冲动上把好最后一道关。
据海通证券一位研究人士分析,从发审委对“新老划断”三步走的安排,可以看到发审委审时度势的良苦用心。“定向增发和权证式远期再融资属于第一步,不会对二级市场造成即期压力,反而组合进了整体上市和并购,形成利好效应;而恢复面向公众的再融资和新IPO(首次公开发行)的后两步都有“择机”相伴,留出了较大的弹性,尤其是给出了阶段性预期,让市场心中有谱,早做准备,从而利于市场按既定目标推进。”这位人士说。
但是,他也指出,无论分几步,再融资和新IPO终究是一种扩容,长期来看形成对市场的压力是必然。所以,除了做好资金后援、引导合规资金不断入市以外,最为关键的,还是发审委对优质化原则的把握。切忌把以往的“圈钱”演化为“资产套现”,以防止老上市公司和新上市公司在二级市场和一级市场的“包夹式减持资产”。作为再融资最后一道关口的发审委工作会议,在优质化原则的把握上责无旁贷。
中国证监会在IPO新规中,一方面强化了发行环节的市场约束,比如取消了筹资额的额度,取消了辅导期等,但另一方面又抬高了上市的门槛。“表面上看两者是一种悖论,但却务实地反映了中国资本市场的现实,行政指导为魂,市场调节为主,不这样不足以优化市场结构。”财经评论人士水皮指出。他表示,发审委是抑制上市公司盲目圈钱冲动的最后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