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份警告通知函,由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发往武汉大学,全文如下: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武汉大学研究生部、武汉大学科技部、武汉大学生命科学院有关负责人:
今年暑假前夕,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向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及研究生院、科技部和生命科学院发了一个通告,希望贵校协助调查文一非教授的博士生郭华违反合作协议的情况。但至今没有得到贵校任何反馈意见。
现在我们不得不再次通告贵校,今年8月我们发现文一非教授和郭华竟然不顾我们的反对,擅自将与我所戴和平研究员合作的研究结果发表在《JournalofGeneralVirology》杂志上,没有水生所和戴和平的名字。我们认为这是一起违反合作协议,无视科学道德的行为,希望贵校学术委员会及有关单位对此给予足够的重视,并给予严肃的处理。有关详细情况请参阅我们上次发给的通告。我们希望在十日内得到贵校的反馈意见。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学术委员会2003年9月5日
中科院水生所为什么要给武汉大学发出这样一份警告函呢?记者11月12日采访了函中所提及的当事人戴和平研究员。
据戴和平称,2002年4月至7月,武汉大学生命科学院病毒系文一非教授的博士生郭华,在戴和平实验室学习噬菌体展示技术近三个月。郭华按戴和平设计的方案构建了噬菌体十肽文库后,又利用戴和平实验室纯化的对虾白斑综合症病毒进行淘选,确定了二十几个阳性克隆。按双方签署的协议规定,郭华在水生所学习期间构建的噬菌体十肽展示文库的知识产权属于中科院水生所。但后来发现郭华在离开戴和平实验室时,将在该实验室取得的所有实验成果拿走。
郭华将材料拿到武汉大学文一非教授的实验室继续做实验,两个多月后声称找到中和病毒的十肽。戴和平为慎重起见,提出在武大文一非教授的实验室,以及其所在的水生所实验室对这个实验进行双重重复。这时才发现郭华已将所有的十肽库和阳性克隆株拿走,致使在水生所无法进行重复实验。当戴和平要求郭华按协议归还一份十肽库和所有的阳性克隆株时,郭华称几个关键的阳性克隆株已活化不出来了!因此重复实验无法进行。
戴和平认为,这些大肠杆菌细胞非常容易保存,怎么会活化不出来了呢?戴和平因此对郭华的实验结果产生了很大的疑惑。此时郭华已将其不能重复的实验结果写成文章向国外学术刊物投稿。按照科学实验的原则,不能重复的实验结果是不能发表的,判定实验结果真实性的标准之一就是重复性。而且,按照协议,郭华使用在水生所学习的技术撰写的第一篇论文,通讯作者应是戴和平,因此文章内容需经戴和平的审阅和同意。
为此,戴和平对这个实验的重要性和利弊及其中的疑问告诉了郭华的导师文一非教授。文一非在明明知道这个实验结果不能重复的情况下,仍然继续与郭华联名将这篇文章投到国外英文杂志《JournalofGeneralVirology》,使文章公开发表。
记者随后致电中科院水生所询问相关情况,聂品所长回答说,“确有此事,研究所正与武汉大学交涉,目前尚无明显进展。”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张民宪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武大研究生院已经介入该事件,正在展开调查。 (记者向杰)
(注:文中武汉大学文一非教授及博士生郭华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