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体育 >> 热点专题 >> 体坛热点

新华社评出2005年国际体育十大新闻

2005年中国体育十大新闻

 


一、德国“黑哨”被捕引发关注


二、金云龙因腐败离开国际奥委会

德国足坛爆出大丑闻 裁判吹黑哨辞职并要受审

德国黑哨丑闻向纵深发展 裁判被捕 球员遭擒

    今年1月,德国足球裁判霍泽尔因涉嫌与地下赌博集团勾结并试图控制多场比赛而被德国警方逮捕。此案引出的连串假球案不仅引发了德国足坛的大地震,更是引起了国际足联等各方面的强烈关注。

 

 

 

专题:金云龙被判监禁全过程

    国际奥委会5月20日宣布,韩国前国际奥委会副主席金云龙辞去他在国际奥委会的一切职务。此前他以受贿罪被韩国高等法院终审判处两年徒刑,并处以7·88亿韩元(约69万美元)罚款。

    7月7日,国际奥委会在新加坡举行的第117次全会决定,将保加利亚籍委员斯拉夫科夫开除出国际奥委会,原因是在决定奥运会主办城市时他“教唆”贿赂国际奥委会成员。

 




三、格拉泽巨资收购英超曼联

四、伦敦申办2012年奥运会成功

 

专题:美国大亨控股曼联

    继俄罗斯亿万富翁阿布拉莫维奇去年花巨资收购英超切尔西俱乐部后,美国石油大亨格拉泽6月上旬也以7·9亿英镑的天价收购了“红魔”曼联俱乐部。此后,格拉泽家族入主老特拉福德,并将曼联变成其私人财产,此行为招致曼联球迷强烈抵制。

 

 

专题:伦敦申奥成功

    7月6日,国际奥委会在新加坡举行的第117次全会投票决定2012年夏季奥运会主办城市,伦敦在与巴黎、马德里、莫斯科和纽约的竞争中胜出,获得主办权。

 

 




五、国际奥委会将棒球、垒球排除出2012年奥运会

六、阿姆斯特朗传出“服药”消息

 

罗格:棒球出局与滥用禁药和高手不参赛有关

    7月8日,国际奥委会在新加坡举行的第117次全会上投票决定,将棒球和垒球排除出2012年奥运会,其他26个奥运会项目被保留下来。


 

 

专题:阿姆斯特朗兴奋剂案

    美国自行车运动员阿姆斯特朗7月在环法大赛中史无前例获得“七连冠”,此后宣布退役。但法国《队报》随后报道说,法国国家反兴奋剂实验室查出阿姆斯特朗在1999年首次夺得环法冠军时的尿样中含有违禁药物EPO(促红细胞生成素)。这一引发国际自行车联盟、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等多方关注的事件至今尚无定论。

 




七、阿隆索冲破舒马赫对F1垄断地位

八、德国世界杯足球赛32强产生

 

F-1德国站 F-1土耳其站  F-1匈牙利站

F-1英国站 F-1法国站 F-1美国站

F-1欧洲站

    “车神”舒马赫和其效力的法拉利车队在一级方程式赛车大奖赛(F1)多个赛季的垄断地位在2005年终于被阿隆索和其效力的雷诺车队所打破。西班牙人阿隆索9月在巴西大奖赛中提前两站获得赛季车手总冠军,成为历史上最年轻的F1冠军。而雷诺车队则在10月赢得车队总冠军,成为当之无愧的F1“双冠王”。

 

专题:世界杯

    各大洲豪强为争夺2006年德国世界杯的入场券展开激烈鏖战,最终在11月中旬产生了全部32强。欧美以及亚洲强队大多过关,而非洲喀麦隆、尼日利亚、塞内加尔等传统强队则被多哥、加纳、安哥拉、科特迪瓦等新军挡在世界杯大门外。中北美的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队首次晋级决赛圈,而来自大洋洲的澳大利亚队也在32年后再次杀入决赛圈。国际足联12月9日举行了世界杯分组抽签仪式。阿根廷、荷兰、塞黑和科特迪瓦同在的C组被称为“死亡之组”。




九、英国传奇球星贝斯特逝世

十、穆特鲁因使用禁药被禁赛

 

酒色摧垮英格兰足坛巨星 贝斯特去世享年59岁

    英超“红魔”曼联俱乐部的传奇明星乔治·贝斯特于英国当地时间11月25日因病逝世。贝斯特在曼联队战绩辉煌,但由于沉迷于酒精和美女,26岁时就宣布退役。

 

 

 

 

穆特鲁不惧禁赛处罚 誓实现奥运会四连冠

    国际举重联合会12月上旬宣布,由于使用禁药,土耳其举重运动员穆特鲁在2007年4月20日前被禁止参加所有国际性赛事。今年4月在保加利亚举行的欧洲举重锦标赛上,33岁的穆特鲁在男子62公斤级比赛中赢得抓举、挺举和总成绩三项冠军,但在之后的尿检中被查出服用了违禁药物。穆特鲁被誉为土耳其举重“神童”,曾连续三次在奥运会举重比赛中获得金牌。

 

(注:按事件发生时间为序)

责任编辑:展鹏 胡孝乾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查看评论
  请注意: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1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新华网管理协调部 电话:010--6307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