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跳水赛事于 1904年在圣路易斯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中首次举办,而弹板和高台的项目则自19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始举办至今。1928年开始,跳水项目得到较稳定的发展,设有男、女子10米高台和3米弹板的赛事。
在 2000年的奥运会上,男女子的双人3米弹板及10米高台跳水分别成为正式比赛项目,这个项目是由两名运动员组成,比赛时两名运动员于跳台或弹板同步起跳。通常两位运动员的动作及下水是一致的,但亦有运动员选择不同的动作。
跳水是结合体能及技巧的运动。运动员从弹板或高台上起跳,直至跃入水面前须在空中尽量完成一系列动作,入水时所溅起的水花以最少为佳。跳水比赛中之动作由三或四位数字及一个英文字母表示。第一位数字表示动作的组别: 1=向前、 2=向后、 3=反身、 4=向内、 5=转体和 6=臂立。在向前、向后、反身和向内四组跳水动作中,第二位数字若为" 1",则表示有飞身动作;如无飞身动作,第二位数字将以" 0"表示。第三位数字表示须完成的半翻腾周数,即 1=半周、 3=一周半,如此类推;在臂立跳水中,第二位数字表示动作的组别或方向: 1=向前, 2=向后, 3=反身;而在转体跳水中,第二位数字表示起跳的方向;在臂立跳水及转体跳水中,第四位数字表示转体的半周数。在数字后面的英文字母表示动作完成的姿势: A=直体、 B=屈体、 C=抱膝、 D=任意姿势;任意姿势则指转体动作中的其它姿势组合。
国际游泳联合会 (FINA)是管理所有国际跳水比赛的组织。
比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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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 |
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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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米跳板 |
一米跳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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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米跳板 |
三米跳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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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米跳台 |
十米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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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人三米跳板 |
双人三米跳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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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人十米跳台 |
双人十米跳台 |
比赛方法
跳水项目包括预赛及决赛。预赛得分在前 12位的参赛者可晋身决赛。每场赛事中,单人跳水项目由 7位裁判员评分;双人跳水项目则由 9位裁判员评分(其中 5位裁判员负责评估双人整体得分,另外 2位负责其一参赛者,而最后的 2位裁判则负责另一参赛者)。所有裁判员必须拥有国际游泳联会( FINA)认可资格。
参赛者所得分数由其完成的一系列动作的难度及优美程度所决定,满分为 10分。除上述的评分因素外,其它因素将不会影响得分。
比赛器材
跳板 - 按国际游泳联合会(FINA)规定,跳板应最少长4.8米,宽0.5米,并于表面盖上防滑物料。
十米跳台 - 按国际游泳联合会(FINA)规定,十米跳台应最少长6米,宽3米,并于表面盖上防滑物料。
比赛及练习场馆
澳门奥林匹克综合体(凼仔)赛区,澳门奥林匹克游泳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