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初,清华大学就王鑫离队一事向海淀法院递交起诉状,清华要求王鑫的父母给予经济赔偿,赔偿金额约8万元。此举被称为中国体坛2005年第一状。
2月23日,华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将长达万言的七份申诉书送达负责运动员注册的国家体育总局竞技司训练二处,就其七名运动员的不合理注册和非法流失问题提出申诉。
随后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对外称将于近日给出处理结果。
但到昨天,有关此事仍没有最后定论。
小队员自白
熊晴清
我叫熊晴清,是湖北人,现在是清华附中的学生,也是清华跳水队的队员。
小时候我在体校学习体操,但是家里人不是很同意我搞体育,他们希望我能够上学,学好文化知识,但是我自己很喜欢体育。1998年,我妈妈听说于芬教练在清华这里有一个跳水队,能够边学习边训练,就带我过来了,看看能不能留下。没想到挺顺利的,我就一直留在队里了。后来于教练帮助安徽跳水队建队,我就代表安徽参加比赛了。在九运会上,我代表安徽获得女子跳台的第六名。
我十二岁那年国家队调我去,其实我很想去,毕竟代表国家队参加国际比赛是每一个运动员的梦想。但是有一点,我还是个学生,如果去了国家队就不能继续上学了。我很矛盾。最后我还是没去,我想上学。这之后也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其实如果国家队可以允许我在清华,我可以休学一年,集中在国家队备战奥运会什么的,比赛完再回到清华。
如果现在让我重新选择,我觉得我还是要是具体情况而定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国家队也能一边上学一边训练,那我肯定不会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