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 | 财经 | 体育 | 台湾 | 法治 | 军事 | 科技 | 教育 | IT | 文娱 | 论坛 | 视频 | 音乐
您的位置: 首页 >> 体育 >> 综合体育

中国奥运金牌健儿享政策优待 政府奖金免个税
www.XINHUANET.com  2004年09月10日 07:37:41  来源:城市快报
    第28届奥运会闭幕已多日,中国奥运健儿胸前的奖牌时时在国人眼前闪耀,随着运动员取得成绩和名次奖金的逐步兑现,市民开始关注奥运健儿到底能拿多少奖金,获奖运动员该不该缴个人所得税,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昨天,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本市地税部门。

    据了解,本市(天津)给予奥运健儿的奖励标准是:获得金牌50万元、获得银牌15万元、获得第四名至八名的运动员奖励3万元。运动员因奥运会比赛获得的奖金和其他奖赏收入,应该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我市奥运健儿获得的国家和市委、市政府颁发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税务人士指出,除上述机构以外的其他部门给予运动员的各项奖励则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运动员获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奖金,按照偶然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对于以实物、旅游等形式给予的奖励也应按规定折合成人民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发放奖金的单位或者个人负有代扣代缴义务。譬如,省级人民政府以下的单位发给运动员40万元奖励,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运动员实际所得为40-(40×20%)=32万元。(宋景怡 曲明)


(责任编辑:倪宏)
  相关新闻/图片: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查看评论
  请注意: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频道精选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新华网管理协调部 电话:010--63071853
新 华 网 检 索
国内新闻排行
1 股市1300失守:跌跌复跌跌 五年铁底一朝破
2 中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颁布公开选拔工作规定
3 我国一箭成功发射两颗“实践”六号空间环境探测卫星[组图]
4 地方考生考取军队系统研究生后享受军队干部待遇
5 退休年龄延长不影响就业 首先延长女性退休年龄
国际新闻排行
1 俄罗斯反思人质危机:危难时刻需要真相
2 “9•11”三周年祭:一个大国的“9•11狂想症”
3 车臣恐怖分子企图建立跨越整个北高加索的帝国
4 “梅花K”被抓又是假新闻 “DNA检测”纯属虚构
5 俄人质事件嫌犯供称车臣匪首策划袭击学校
最新图片

救助雅加达爆炸事件的伤者[组图]
新华网友评论
- 大学无须刻意掩饰学子的贫富差距
- [奥运回味]嫁人要嫁陈忠和
- 赵本山以人大代表身份打官司行吗
- 正方反方:郎咸平是狗拿耗子吗?
- 快评:推迟退休的现实难题
- 政府出钱买就业岗位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