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所211工程学校无一实施财务公开
总会计师只是加强高校财务管理的一个环节,并不是有了这个职位就上了保险。
据了解,高校资金来源已从原来仅为财政拨款发展为现在的财政拨款、学费、产业上交、社会捐赠、科研经费和银行贷款等多种渠道。教育部也为此下发了不少财务公开的相关文件。
2002年教育部就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经费预决算、教职工购(建)房方案、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应通过多种形式告知广大教职工。该向社会公开的要向社会公开。”
2010年9月1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应公开内容中明确规定: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情况,应主动公开。
今年2月29日,教育部颁布了《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以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提高投资效益。
至今,全国各高校在财务公开上,却鲜有动静。
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法中心发布的《2010-2011年度高校信息公开观察报告》显示,教育部“211工程”中的112所大学中,没有一所向社会主动公开学校经费来源和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也没有一家高校公布其财务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
在走访调查中,中国青年报记者发现,高校师生普遍反应没有可以获取以上信息的渠道和途径,久而久之,因无法接触,也不愿关心了。
东北师范大学的一位老师告诉记者,学校公共资金可以花得冤枉,但不能被个人侵吞。因苦于无法知晓,平时也只能关心自己“工资涨不涨,能不能按时发了。”
而吉林大学一个学院的副院长更关注的则是项目经费如何报销能更容易、手中如何可以掌握更多项目经费、学校和学院之间的权责利如何平衡。
在高校中还有一部分青年教师,对高校财务的运行情况持漠视态度。对他们而言,自己在学校大事小情上没有影响力,在资源分配上更没有话语权,“校领导即使不贪污,钱也花不到我们身上”。
对大学生而言,高校财务情况更是“遥远而神秘”,想了解,却没有途径,“如果学校在相关网站公布财务信息,我一定会去看,想看看上交的学费,学校是如何使用”,长春大学学生李某说。
“学校收的学费,接受的财政拨款,都是纳税人的钱,公立大学财务信息理应完全向社会公开”。叶青建议,高校在内网和外网都应该设立一个财务公开的栏目。定期向社会、师生和家长提供季度性、年度性的数据。例如,各项工程的审计意见,花了多少钱等。此外,相关部门应该要求各高校公开财务信息的时间,不按时公开的要对其进行问责,并且鼓励家长和师生来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