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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烈士名 商标注册应多点道德血液
2012年04月17日 09:39:14
来源: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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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媒体报道,烈士孟祥斌牺牲4年多后,姓名在浙江金华和山东齐河被抢注成商标。孟祥斌生前所在部队替其出面维权,已向国家商标评委会提出撤销申请。国家商标评委会正在办理该案中。

  抢注商标的现象之所以屡见不鲜,无一不是基于知名人物或者突发事件的影响力,以期在提升产品知名度上,省力省钱而事半功倍。比如,林书豪在NBA的暴发,“林疯狂”被抢注,名牌几乎可以让为数众多的篮球迷们一夜知晓。所以,抢注商标作为一类助推经济的现象,尽管带有某种投机性,仍然不乏为商业社会的一种能动规律。

  也正是基于此,依据《商标法》的规定,除了少有的诸如专用标志和地名之外,对于商标名称与标识注册的申请,绝大多数只要满足不与已注册商标冲突的排他性,即可成功变身为注册商标。正是商标注册的宽松,使得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商标得以畸生。比如几年前,“中央一套”成了某避孕套的商标,“鸟巢”、“水立方”分别“代言”了男女内裤,如此商标游走于侵权与低俗的边缘,除了惹发法律纠纷之外,还留给了公众不道德的印象。

  同样的,孟祥斌因抢救轻生女子而牺牲,一度成为感动事迹发生地浙江金华,以及家乡山东齐河的英雄。以血的代价铸成的知名度,充满着道德的崇高与敬仰的堆积。而两位商标抢注人,却在英雄尸未寒、家属泪未干、公众情未散之际,为了一己发财的私欲,把财富的梦想建立在社会的道义与良知之上,的确没有任何道德可言,令人不齿。

  只是经济社会的客观规律证明,没有一个知名品牌或者商标是靠抢注而得以成功。品牌与商标的成功,既得益于产品的领先地位,也受制于品牌营销的市场规律。比如,“中央一套”、 “鸟巢”、“水立方”之类的商标,事实上,不仅并没有带来商家预期的效果,反而留下长久的骂名,相信饱蘸烈士之血的“梦祥斌”商标所代言的产品,也不可能摆脱如此的命运。

  品牌与商标的口碑不是源于知名度,而是消费者实实在在的认同度,任何违背公序良俗的品牌与商标,对社会情感造成的伤害,必然会使得许多不确定的消费者用脚来投票。商标注册该多点道德的血液,既是社会道德责任的具体担当,更是商业社会的内在规律。“梦祥斌”“傍英烈”式的投机,注定了只是一场“双输”的悲剧。注销此商标,一者为道德救赎,一者为英烈慰藉。

  《商标法》第十条(八)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这显然是对违背公序良俗注册商标的一种否认。不过,过于简单与笼统的规定,起到的不过是牛栏关猫的作用。确立这一原则,更需要从细节与方式、方法上加以明确界定,从严把关。只有如此,才是对注册人和社会道德负责,才会让商标注册流淌着道德的血液。 (房清江)

    调查:烈士名字能否注册成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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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改萍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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