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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租司机:油钱份钱逼着每月玩命跑才赚4千
2012年02月29日 09:04:06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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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里,东直门外斜街,一位出租车司机在休息。记者 孙纯霞摄

  2月27日,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联合宣布,全国各地将逐步推行出租汽车企业员工制经营模式,代替目前的承包挂靠制;普遍开展以车辆承包费用(“份儿钱”)、休息休假等为主要内容的工资集体协商等多项新规定。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北京多家出租车公司和多名出租车司机。

  焦点 1

  北京的哥是否属“员工制”

  针对“将逐步推行出租汽车企业员工制经营模式”,北京多家出租公司表示,大多公司已实现“员工制”。但出租司机大多并不认为目前的经营管理是“员工制”。

  出租公司 签合同交保险发工资

  一位北京出租公司的负责人称,三部门每一条举措都直接针对出租行业面临最紧迫的问题,“但主要还是针对外地出租行业的乱象”。他称,北京出租车在市场化企业化运作上已经趋于规范化,出租司机都是员工化管理,每位司机师傅都与公司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公司为司机发工资,提供包括住房公积金等多项社会保障。

  另一家出租公司负责人也表示,目前北京的出租车管理整体来说走在全国前列。出租车企业按照市总工会的要求,都与员工签订了集体合同。“合同的范本是三方协调而定。”该负责人说,的哥上岗得先办服务监督卡,而没签劳动合同不能办卡,也干不了出租,这些管理是环环相扣的。

  出租司机 交“份儿钱”就是租赁

  昨日,记者就“员工制”采访多名北京出租车司机。

  家住房山的出租车司机张建看来,所谓“员工制”应像自己刚刚大学毕业进企业工作的儿子,“公司给发工资,工作时间固定,加班公司还给加班费”。

  多名司机对“员工制”看法均与张建相同。他们称,出租车是公司的,他们给公司打工,营运收入归公司,“像公交地铁司机一样,有工作日有休息日”。

  “起码不是以员工制为主,还是以租赁关系多些。”张建等司机称,除了签劳动合同还签承包租赁合同。使用公司的车辆,向公司交“份儿钱”,再除去油钱等是自己的收入,“干多干少,干与不干都交份儿钱,说白了就是租赁关系。”至于工资,他们认为每月500多元的工资是象征性的。

  专家说法 理论上实现了员工制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教授乔建认为,出租车行业以前一直是被当成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的形态,到底属于劳务承包还是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不是非常清晰。所谓员工制就是确认其是一种劳动关系,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只有实行员工制、明确了出租车行业的劳动关系,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出租车行业的劳动纠纷。工会组织现在推工资集体协商,这也需要建立在有劳动关系的基础上。乔建介绍,北京市经过这几年的努力,目前大部分出租车公司已经和司机签订了劳动合同,理论上实行了员工制。但是全国大部分地方,还是以挂靠承包模式为主,较难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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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卢俊宇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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