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十大“明星官员”的腐败轨迹(组图)

中共北京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宝森(资料图)
王宝森利用职务之便,从1988年7月至1995年4月身亡之前,擅自挪用财政资金购房,截留应分配给干部职工的住房,私自掌管住房116套,由他自己分配,成了他一项特殊的权力。1995年5月4日,因腐败案发,自杀于怀柔乡间。
王宝森违法犯罪的主要事实有:贪污公款25万多元人民币、2万美元;挪用公款1亿多元人民币、2500多万美元,供其弟、姘妇及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进行营利活动,造成1300多万美元的损失;挥霍大量公款,营造豪华别墅,购买高级公寓,长期包租宾馆客房,作为享乐场所;违法批贷巨额资金,造成大量资金流失;道德败坏,生活糜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