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晚5时,朝阳区一单身交友俱乐部“七日婚姻”单身交友活动开始。几十名素不相识的单身男女在一个小时的圆桌倾谈后,其中几对举办了“婚礼”,并领取了该俱乐部制作的“七日婚姻证书”。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张起淮表示该活动违反了婚姻法,给猎奇心理甚至犯罪分子提供了某种方便。民政部门对类似活动表示反
对。
交流一小时后办“婚礼”
22日晚,朝阳区的这家文化俱乐部的会员机械工程师杨先生,来到柳芳附近一写字楼活动处,参加“七日婚姻”活动。
“如果有合适的对象,我会加入七日婚姻。”他毫不避讳心中对婚姻的企盼,“我每天的工作很忙,和单位单身汉们一起到这个俱乐部来,至少可以唱唱歌,看看电影,多认识些朋友嘛。”
活动很快开始,素不相识的单身男女在一个小时的圆桌倾谈后,其中一对开始举办“婚礼”。
“你是否愿意参加七日婚姻活动,并把女/男方作为七日婚姻伴侣?”“你能够保证遵守本项活动的行为守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吗?你能够承诺在七天的时间内不离不弃、尊重对方、关心对方、友好相处吗?”
听到“我愿意、我能……”的回答,《婚礼进行曲》响起,新人们互相拥抱,亲吻额头,一场“结婚仪式”就这样完成了。
参与者称感觉好玩
这家文化俱乐部法人代表冯文成说,此次“七日婚姻”活动始于今年1月份,目前已有十几对男女成为“七日夫妻”。“婚姻的形式能培育爱情,颁发结婚证能让大家以娱乐的心态敞开心扉,促进交往。不过,如果出了法律纠纷,我认为我们公司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一对“七日夫妻”中的“丈夫”刘先生(化名)在电话中说,他和女方在七日里一起看电影、蹦迪等。七日结束后便大大减少了和女方交往。“大家还是好朋友,说夫妻只是玩笑话。当时只是觉得好玩。”
“七日婚姻”简介
活动分速配、“领证”、“婚礼”、
“成家”、“分家”五个步骤。“成家”后,双方各拿出300元共六百元交由女方保管,作为共同“家产”,供未来七天活动使用。
男方应在下班后或双休日主动联系女方,双方商定约会地点和活动内容(主要包括:用餐、看电影、逛街、泡吧、蹦迪、K歌、访友等),所有花费从共同“家产”中支付,由女方负责记账。
双方不可同居,也不可和其他会员同时交往。任何成年人士缴纳会费2200元后即可参加“七日婚姻”活动。
“七日婚姻”到期后,男女双方持“七日婚姻证书”回到欢乐园,共同计算活动费用,剩余部分双方均分,不足部分双方补齐,然后将各方的“婚姻证书”进行销毁,情投意合的可继续交往。
市民看法
反对者多于赞成者
对这种七日婚姻的实践,记者在朝外大街街头随机抽查了30名行人,其中8人表示赞成、12人反对、10人表示无所谓。
各方说法
专家 “给犯罪分子提供方便”
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张起淮表示,该活动违反了婚姻法,给猎奇心理甚至犯罪分子提供了某种方便。
朝阳民政局 “不鼓励类似活动”
朝阳区民政局一工作人员称,原则上不鼓励七日婚姻,以及颁证类似活动,希望大家提高警惕,不要拿婚姻当过家家。(来源:新京报
阳思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