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3月北京市实施烟花爆竹“禁改限”以来,因燃放烟花爆竹共造成2人死亡,1人摘除眼球,1510人次受伤,引发火情2438起,直接经济损失近千万元。警方称,绝大多数人都是因燃放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而受伤的,特别是燃放二踢脚。(记者王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