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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幅度为历次最大 | |
| 2007年09月30日 13:58:15 来源:新华网 | |
| 新华网郑州9月29日专电(记者李丽静)记者从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省决定第六次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个省辖市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从10月1日起正式套用适合本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 经河南省政府同意,此次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劳动形式的不同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 河南省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对部分劳动条件艰苦的劳动者,其月最低工资标准在高于所在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5%的幅度内分别确定。 据介绍,此前河南省分别于1995年、1997年、1999年、2003年、2005年先后5次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2003年开始,河南省至少每两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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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任晶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