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重庆与全国许多城市一样,持续高温。气象部门的高温预警,对一般人来说,无非是多流汗、多用电,但对在生产岗位上的劳动者来说,无疑要经受比平时更严峻的“烤”验。加之近年来温室效应的影响,高温已成为一种自然灾害。
记得去年媒体就报道过有环卫工人猝死岗位上。医生称,这样的猝死与高温有直接关系。
但目前我们高温作业参照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还是1960年制定的!
要问:室外温度到了多少摄氏度才算高温,高温时应该怎样应对,高温作业员工应享有什么样的待遇?统统无章可循。
是的,为了应对高温,我们已经习惯于“战高温,斗酷暑,向高温要效益”。但实质上,这种“与天斗,其乐无穷”的唐吉诃德式思维方式,仅仅考虑了积极进取的精神层面,而没认识到这样做是以牺牲人的健康为代价的。在全社会倡导人性化关怀、建立和谐社会的今天,这样的结果,事实上是与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背道而驰的。况且,在社会竞争压力巨大、多少人一岗难求的今天,又有多少人能够有勇气为维护自己的健康权而放弃“高温作业”呢?毕竟,“保住饭碗”的担心,甚于身体“多流汗”。
高温灾害,考验着政府和社会的应急保障能力。不断被刷新的高温纪录,更呼唤高温保障制度的刚性和强制性。我们期待着,有关部门能对1960年的制度及时“刷新”,那毕竟是46年前的黄历了!何况,对重庆而言,真正暴热的日子还在后面。作者:高君波(电力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