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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出台办法 估价机构恶意压价可罚3万
www.XINHUANET.com  2005年10月27日 08:53:13  来源:京华时报

    今后,房地产估价机构如以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将面临最高3万的罚款。建设部昨天发布《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该办法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房地产估价机构如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超越资质等级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为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对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潘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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