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汉字,便有书写。初时,书写的目的当然是为着信息的交通与存备。写字的人又多,写着写着,便生出各样的写法。写法自有好坏,瞒不得看字的人,更瞒不得写字的人,因为人人心中天然具有一套生理性的秩序感和知觉系统,决定着我们判断一幅字写得好看还是难看,同时也就规定和约束着汉字的书写方法。时日一长,这种判断和约定延入人际之间,渐成共识,便构建出一种公共性的审美判断与约定。也就是说,在文化的层面上,汉字书写臻于成熟之际,但形成了一整套的规矩。按西方文人的说法,这套规矩叫作艺术的自律性。按中国书生们的说法,这就叫书法的法度——也就是使汉字书写成其为书法艺术的那种东西。
这就是说,书法自有其法,不能乱来。今人好乱来。常见有人使唤着一管如椽大笔,胡涂乱抹,一味张狂,仿佛吃错了什么药物,又像是跟仇家起急,于秋后的野地里疾疾地狂走,样子看着倒也生动,围观的人也拍手叫好,赞叹真有个性。于是那人走得更加起劲,都有点儿收不住脚了,只管没头没脑地走下去,也不管要去哪里。这是什么?这是杂耍。我想其中原因,除了定力不济、于书法一道了无所知、甚至急功近利等等缘由之外,也有强烈的革命意识延入书法创作的盲目自信在。大家革命革得习惯了,革完了其它的命,就要去革书法的命。这就要破一切的法,平地里起来一声惊雷,搞得动静挺大,于是创新、个性、风格等等都有了。周边人瞪眼看着,不由得就鼓掌。写字的人以为是夸他,于是高兴,更加的不知所以。其实呢,是起哄。
问题是,书法到了这一地步还算得上书法吗?
陈明不是。陈明是书生,是君子。他看书法是雅人韵事,所以他不喜张狂。他知道书之为书,有一番深隐其中的道理、法度在。所以他能定下心性,累四十余年之时间、之精力,潜心研究古人法式。他见过二王,聊过,知其书中一派雅静恬淡的气息,乃是出于何等萧散简远之襟怀。他喜米芾,喜其貌似疏野任性其实却也是能放能收。他知颜真卿之祭侄文稿虽负深痛大仇几欲呼喊,而终又将万千哀悲隐忍徐发成此一篇沉郁顿挫的面目。他亦喜文待诏、董其昌诸家笔墨,喜的却是于端丽工稳之间却能通变解化一成自家面貌。他亦与欧阳中石等京城众多书家交游,亲得指点,遍验诸法,而终又化为己用。
所以,你看陈明书法不会无端地张狂。他是经历无数大事的人。他堂堂正正走在大路之上,见人便有笑意,自信,因为知道心中有底气。他是万千哀乐喜怒皆化作平然寻常的那般模样儿。所以,他的书迹看着端丽妩媚,有一种清灵通脱之气。再往细处看过去,却也能僭越规矩纵横恣肆,仿佛心中得了什么指示蛊惑,一时压抑不住,定要一吐为快。终了,却又能谨守规矩慎重从事不失法度。就仿佛是好人家的孩子,一日出得门去,走得远了,也在风里呼喊,也跟人打上一架,自是一种另样的痛快。完了,灰头土脸,衣裳也破了,脸上也有了血迹。薄暮时分,众人散去,喧哗渐远,他却在一个街角处小心整理好衣冠,容止平静,什么事儿都没发生过一般,慢慢走回家里。
已是掌灯时分。
2011年3月14日于北京(撰文/刘树勇 当代艺术评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