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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艺术与传统文化关系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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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篆刻艺术源远流长。自殷商肇始至周秦定制、汉魏成熟、晋唐延续、宋元艺境萌发、明清文人积极参与、近现代百花齐放皆与中华传统文化是密不可分的。篆刻艺术与书法绘画等其他的艺术门类相同,究其根本就是东方文化思想的抽象阐释,就是浓缩的文化精髓,就是人类心灵活动的象征与隐喻。故曰:"称名也小,其类也大"、"方寸之地,气象万千"…..篆刻与书画等其它艺术也是相互生参启迪的,.纵览自明至近现代书画大师如:文彭、程邃、邓石如、吴让之、赵之谦、吴昌硕、齐白石、张大千、傅抱石等等莫不是自研究篆刻入手,继至书画印相融的艺术巅峰。可以说篆刻艺术是中华传统艺术的集大成者。中外学者皆称篆刻是艺术宝塔塔尖上的一颗璀璨明珠。但所有的艺术都有其深厚的文化背景。如果失去其文化背景与深刻内涵,也就不足称之为艺术了。所以说我们现在研习篆刻要与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要找到其发展演变的规律,体味出篆刻艺术的真正意趣之所在,才能更好理解篆刻艺术的表现旨归。
篆刻一词是基于其艺术形式与文化内容相结合而定名的。古时所称的"玺"、"印"、"章"、"宝"、"戳"、"记"等等皆以实用为主,欣赏为次。以印绶名称别社会地位之高下。西汉杨雄在其著《法眼》一书中喻文艺为"雕虫篆刻,壮夫不为"的一句话,是篆刻一词的最早来源,但这个"篆刻"的内涵是指"词赋"。到了元末叶景修所辑《汉唐篆刻图书韵释》一书中,这个"篆刻"的概念已是"图书"即印章的概念了。元代的文人已参与到篆刻创作中了,赵子昂用印皆为自己所篆,倩工匠完成。其实相传宋人苏东坡、米芾也是自己写印稿后请工匠刻成,不过无史可考而已。明代的徐官编写的《古今印史》一书中,反复提到"篆刻"一词,此后,明清印论中普遍地把"篆刻"与"印章"交叉混用。我们今天所讲的"篆刻"是指篆书与雕刻相结合的意思,其功能已是以欣赏为主,使用为次了。篆刻艺术与传统文化的关系是体现在多个方面的。篆刻在艺术社会中历来多被视为小道,没有独立的地位。篆刻虽被称为小技,然其几千年间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综合形成也产生了一些不可忽视影响。篆刻艺术紧随着汉字的演变、朝代的更替、官吏的升迁、宗教的传播以及士人修养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而产生关联着。篆刻艺术在明代由原始的功用性印章身份升变为艺术创作活动中的一个大门类,到清代随金石考证学的兴起也已基本演变成熟,相关的印学研究也逐渐完备,掺杂着有关印学的各类著作时有问世。但由于篆刻艺术的文化内容庞杂、牵扯的各个方面甚广,而研究印学的人往往是在其原有只是范畴内旁及于此,故许多印学论著十分片面或语焉不详。随着时代的发展,用来佐证篆刻与文化之间联系的事物也会越来越多,以前的许多印学论著虽有着鲜明的时代面目,但亦有其很不完善的一面。这有待于各方专家学者今后的用力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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